想逼我辞职走人,还有以前没来之前谈好6800工资260小时的,当时算法是5760基本工资208小时,1040加班费52小时这样的,现在老板把工资条搞得乱七八糟了,在此算法之前没有人通知过我也没有书面形式给我,我能不能去劳动局起诉,我会得到赔偿吗?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不是折腾不折腾的问题,打工就是得到该得到的
现在我天天8小时,就陪她耗着,我就该得到5760,少了就不行,就告她
凭什么之前谈好的工资,她说少就少的呢
追答话是这么说,除非你不想在这里干了。还一个非常时期能有工作就不错了,再找一个地方未必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