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写明子女抚养费一人一半,但女方一直未出,可否要求她补交呢?

离婚后,男方再婚,一直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子女现在18岁,前妻应交的抚养费义务是否还存在?在线等

第1个回答  2011-08-21
依据《未成年保护法》以及《婚姻法》规定,孩子成年后父母并无法定的抚养义务!
纵横法律网 王建峰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8-21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补偿抚养费,但子女十八岁后除了不能自立(残疾、智障````)等父母不用支付抚养费了,就是没有义务
第3个回答  2011-08-21
根据《婚姻法》第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
非婚生子女经生母或其他人证物证证明其生父者,其生父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至子女十八岁为止。如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生母和他人结婚,原生子女的抚养,适用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子女到了18岁,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了。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