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外商投资项目立项政策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3-14
(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所得税 1) 所得税优惠税率 A.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B. 外国企业在园区未设立机构或场所、而有取得来源于园区企业的利润、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与上述所得无实际联系的,都按10&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 2) 所得税减免优惠 A.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自首个获利年度起,第一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按7.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简称"二免三减半"),之后,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 免征3& 的地方所得税; C. 外国投资者把从其在园区投资的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汇出境外时免征所得税; D. 在二免三减半税收减免期满后,企业获得"先进技术企业"确认的,自被确认年份开始的三年内减按 1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 企业在享受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70&以上的,享受减按1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所得税返还优惠 A. 外国投资者把从其在园区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本企业以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在中国境内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 B. 外国投资者把从其在园区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 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凡属于国家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鼓励类或限制乙类的项目,其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生产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 房地产税 优惠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享受五年免缴自有或自建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的房产税; 4. 出口关税和出口产品增值税优惠园区内企业出口园区生产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缴出口关税;进料加工出口产品增值税享受先缴后退优惠,来料加工出口产品增值税免缴增值税; 5. 营业税优惠外国企业向境内企业转让技术的,可申请免缴技术转让费营业税(境内企业代交,可由其提出减免申请); (二) 技术研究与开发企业享受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1. 企业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 2. 免缴营业税; 3. 自用设备和技术的进口免缴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 软件开发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享受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1. 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 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quot;二免三减半"优惠; 3. 进口所需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均可免缴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 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5. 软件出口享受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和相应的出口信用保险; 6. 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备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开发企业,适用软件产业享受的上述优惠政策。 (四)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的特殊的优惠政策 1. 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2. 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 3. 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 对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pm的集成电路企业,可享受: 1) 自赢利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的优惠; 2) 进口自用生产原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 为规避汇率风险,允许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把准备在境内再投资的税后利润以外币形式存入专用帐户;区所有外资企业均享受免缴土地契税的优惠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