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9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设置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3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另设4个跨区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
(一)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的稽查业务。
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含举报中心职能)、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税政股、税源管理股、办税服务厅。
(三)直属税务分局
承担石岐区、东区、西区和五桂山办事处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直属税务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税政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税源管理四股、办税服务厅。
(四)第一稽查局
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管辖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第二稽查局
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管辖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第三稽查局
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管辖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第四稽查局
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管辖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全市范围内的选案、审理、执行、举报中心等职能由市局稽查局统一负责,跨区稽查局均设4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为:检查一股、检查二股、检查三股、检查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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