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征和综合症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16
在医学上,“症”“征”并列时,“症”是“症状”,如头痛、视物模糊、呕吐等,是病人能感知的不适;“征”是“体征”,特指医生检查发现的异常变化,如眼底出血、心脏杂音、病理反射等。单用“症”字还有多种含义,如“疾病”(急症、并发症),“症候”(热症、虚症),中医学还把腹中结块的病叫“症”(症zhēng),而“征”字则用来表示“征象”“征候”“特征”等,可见,“症”字不能充分反映“综合征”的内涵,而且歧义较多,容易被误解为某种独立的疾病。

“综合征”的“征”除了有“现象、迹象”的意思外,还有“特征”的意思,也就是说只有同时具备了“一群”或“一系列”的“特征性表现”,才能把不同的“症候群”区分开来。

相反,凡是病因相对清楚,症状、体征又多相对集中于单一系统的疾病,一般便不宜再冠以“综合”字样,也不宜称之为“征”,而应直接命名为某某“症”。
第2个回答  2015-06-16
综合征是指一系列的表征
综合症是指一系列的疾病的指症即临床表现。
第3个回答  2015-06-16
症指症状,征指特征。因此“综合症”是可治的,“综合征”不可治,或只可预防。
第4个回答  2015-06-16
综合征综合特征综合症综合病症两者大样
第5个回答  2015-06-16
它们的临床表现、体征是很相似甚至是一样的。区别是类癌综合症是癌以外的疾病引起的,伴癌综合征则是因癌症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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