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没必要直接说自己已经找好工作了。法律法规你提出离职一个月之后可以离去,你就依照正常的程序流程去走就可以了。假如领导干部挽回,你就回绝,如果她规定你再工作方面一两个月,你就可以说不方便,对于为什么不方便,你没有必要说破。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心胸开阔的,很多人就很小肚鸡肠,你告诉他你已经找好工作,他会知道你是在脚踩两只船,你也是把他的工作当做驴,他心里会非常难受。大家很多年维持的同事关系也聚友尽的。不把话说破给双方留个脸面,实际上也挺好的,之后还可以再碰面,可以再叙叙旧,再当朋友。
实际上领导关心的是你的交接工作这类,你们有没有找好新东家才不是他在乎的,除非他担心去的是直接竞争对手那边(一般合同里还会防这一手)。一般来讲,人们会默认设置离职者是找好了下家的,所以不必有意表明。并且基本而言,大家也不会说新东家的具体名称,所以一般老总都不会直接问。不要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最后一刻和平分手,留条后路,就皆大欢喜2了。要离职,走之后的方向,我认为实属私人信息,
因为在辞职以后,基本就跟之前朋友领导干部断掉关联。尤其是假如进入一个领域,便是换工作到了现在企业的竞争者,说实话老总肯定不开心。还有一种状况,如果自己下家公司找的好,也可能推动别的职工也动离去的心思,那样原企业人心不稳,老总也不高兴看到。就用身旁一个真实案例而言,之前一个同事,在辞职前工作已经找好,同性质的公司,真话跟老板说,老总内心必然难受。就和老板说要自己回老家发展,家里父母早已帮助前期准备工作,那样老总内心听着舒服多了。也不会再去挽留,或是推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