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办事指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扩建、迁建寺观教堂的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制作大型露天宗教景观的许可
可以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场合的认可
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的许可
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义工培训班的许可
外国人携带超出自用数量的宗教用品入境的许可
邀请以非宗教身份入境的外国人讲经讲道的许可
在华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许可
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的许可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新建建筑物的许可 浙江省民宗委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浙江省民宗委行政复议程序流程图
浙江省民宗委行政监管程序流程图
浙江省民宗委责令改正等处理程序流程图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加处罚款程序流程图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强制程序流程图
浙江省宗教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
浙江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
浙江省民宗委行政许可(审查)程序流程图
浙江省民宗委行政审批程序流程图
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分办程序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行政许可的听证制度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听取行政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制度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对被许可人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与备案制度(试行)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试行)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试行)
一、行政执法案卷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不得保管在行政执法人员个人手中。
二、行政执法案卷实行一案一卷的管理办法,结案的案卷应完整、准确、系统。
三、立案案卷文书必须有案卷封皮、目录、立案审批表、询问或检查笔录、案件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送达回执、罚没款收据、结案审批表等资料。需要有其他证据、文书的,应一并具备。
四、案卷从立案到调查取证阶段由办案人员保管。
五、调查取证完毕后,经办案人员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将案卷交有关行政执法处室负责人。经审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文书不全的,退回办案人员补充;对符合要求的,经行政执法处室负责人审核、委分管领导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交办案人员执行。
六、案件执行完毕后,由办案人员填写《结案审批表》,经委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案卷全部资料及罚没款收据一起装订成册,交档案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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