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公司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工艺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信用证规定,货物最迟装运期至9月30日,信用证到期日为10月15日,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A公司于9月13日将货物装船并取得提单。10月5日A公司向银行交单议付。银行以过交单期为由拒绝付款。 请问银行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请详细说明原因)。
这是作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