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什么?

研究了好长时间的劳动合同的含义,通俗点理解是不是这样的?
1、合同主要是用来以书面证明双方的关系,和履行的双方的责任
2、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不代表解除劳动关系,
3、工作半年以上,确定了劳动关系,公司无正当理由,凡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都得赔偿经济赔偿金一个月,如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可免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如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要离职的话,需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跟合同到期没有直接关系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1。劳动合同是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以书面的形式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而合同是为了双方建立互信合作的前提下将双方的义务及责任明确划分,避免在出现纠纷时无章可依,无理可辩而要求事先签定的,因此合同是包含劳动合同的,也可称之为个别合同;
2。用人单位(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不一致的可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单位申请调解。如用人单位强行不续签,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及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失业证明;
3。工作半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是已确立,但是否签定合同是其关键,如无签定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申请仲裁获得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月工资的2倍补偿;如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不论公司是否有书面通知),将要按在该公司的累计工龄计算,每工作一年要求上一年度的1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依次类推。
4。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离职,只要提前一个月(30天)写书面申请(辞职报告),批准后可按双方协商的时间离职,不需要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工资不能扣罚及拖欠(按平时的工资制度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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