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8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起着关键作用。一旦事件发生,他们将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类型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第二十六条)。


全国或跨省份的应急预案启动需经国务院卫生部门报批,地方则由省级政府决定并报告(第二十七条)。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监督指导,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需配合(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


省级以上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事件的技术调查、处置等,国务院卫生部门有权宣布新发传染病为法定传染病(第三十条)。预案启动前,各级政府需做好准备并采取应急措施(第三十一条);启动后,各部门需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确保医疗物资供应和人员疏散(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需提供救治服务,确保卫生防护,传染病病人接触者需配合医学观察(第三十四至三十六条)。对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人员,交通工具等的传染病控制措施,需遵循特定法规(第三十九条)。


在疫情爆发时,社区需协助卫生部门进行疫情信息收集和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管理也尤为重要(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救治资金由政府提供,确保受影响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第四十三条)。


扩展资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别是针对2003年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制定的,为抗击非典型肺炎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着重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渠道不畅、信息统计不准、应急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旨在建立统一、高效、有权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中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纳入了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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