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转正要求是否合理?

我是一个人事,8月初入职的时候说有转正要求,但签了劳动合同是试用期两个月。刚好两个月,我达到到了转正要求,10月正式转正,人事主管和总经理已经签字了。我11月中旬离职了。现在老板以我没达到转正要求为由,说我没转正。我才知道,我所知道的转正要求是错的,实际上我没有达到转正要求。
那我现在到底算是没有转正,还是已经转正?

第1个回答  2019-12-14
你说的这个转正应该是公司内部的规定吧?这东西在百度知道上问海南问出个结果来,因为每个公司的管理不一样,有的正规一些的可能会按照章程办事,如果不正规的话,也没有办法
第2个回答  2019-12-14
试用期满就应该确定是否录用,录用就办转正,不录用就应该辞退。既然人事主管和总经理已经签字,应该是转正啦。
你的工资在签字后有变化没有?
录用员工应该是总经理的权利范围。
老板此时出来说没有转正,就是想省几个钱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14
设置试用期是合理的,转正加薪更是合理的,关键要看试用期的期限是否合理。一般来说,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两年2个月,三年的话可以设6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后的加薪最好在劳动合同里体现,比如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是多少,转正后工资待遇是多少,不然说不清楚。还有试用期间社保也是必须缴纳的。
第4个回答  2019-12-14
如果你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就是转正了,只是签字并没有办理转正手续,重新签订转正后的劳动合同,那就是没转正
第5个回答  2019-12-14
你已经那个两个月的试用期过来试用期,过了以后他又没有重新给你订购合同转正的合同,如果订过合同了,转正了,那肯定是已经是转正了,如果你没有定个合同的话,那说不定他还没有跟你签订转正的合同,所以说你要确定一下你有没有那个签过合同,你这个签了的话肯定是正式转正了已经,所以说你先把这个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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