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否规定工厂押工资多久?押四十五天是否违法?

我在工厂上班两个多月,现在居然才收了十五天的工资,我不甘心,想知道老板的自行是否违法

第1个回答  2013-09-13
通常情况下的工资结算以月度为单位,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日为次月的10-20号期间,拖至20号以后甚至月底,就有拖欠工资的嫌疑了。
而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长达45天的扣押工资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6
1、法律规定不能扣押劳动者工资。2、拖欠工资的应该支付50-100%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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