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常见10个问题答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3

在公开招标的世界里,许多疑问时常困扰着参与者。让我们逐一揭开这些疑惑,让公开招标的规则更加清晰。


1. 评标法则

公开招标中,最低评标价法并非唯一选择。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采购方可以灵活运用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根据项目需求选择最合适的评审方式。


2. 采购限额与方式

即使是限额以下的货物和服务,只要达到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标准,都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即使未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并未禁止采用此方式,但须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 方式转换

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时,无需事先征询供应商意见,只要符合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如无供应商响应或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进行调整。


4. 文件期限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和了解项目要求。


5. 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后,采购金额不能随意调整。合同需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6. 评标原则

在公开招标的货物项目中,即使采用最高价中标,也要符合综合评分法的要求,即投标文件需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以评审得分最高为准。


7. 采购方式变更

若首次报名不足两家,不可随意变更采购方式,应经过专家论证并依据法规进行处理。只有在确认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后,才可按程序进行调整。


8. 报批程序

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采购人无须事先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但在特殊情况下,仍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申请。


9. 代理机构权限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自行要求供应商澄清投标文件,所有澄清应由评审专家书面提出。


10. 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允许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两者合并发布,确保供应商全面了解项目详情。


公开招标的每个环节都有其明确的规定,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将有助于你顺利进行项目采购。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在公开招标的道路上游刃有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