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其他相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方面有紧密合作。具体来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与市房管局共同监管资金的筹集、使用与核算。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房管局的直属副局级单位,遵循公务员法管理。该办公室设有五个处室:综合处、住房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资金管理处、公积金工作处,总编制25名,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为加强执法能力,原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已更名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支队,成为市房管局直属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支队配备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0名,包括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
此外,市房管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将另行规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与政策环境。这些举措旨在确保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运行,促进住房保障与改善工作。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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