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贵族由来?

英国贵族是如何产生的?现在的贵族又怎样?有哪些?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贵族起源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千多年前,以军事贵族的面目出现。为国王效力,履行军职,财富主要是地产,继承遗产要缴纳捐税。600年间,战乱不断,国王依战功赏赐给将士土地,而国王自己,通常也被视为“牛”一点的贵族。 开始叫“哥塞特”,后来叫“塞恩”,词语含义是为他人服务,地位的高低,由被服务的对象决定。彼时,很多自由农变为农奴。约6世纪起,贵族群体中注入宗教成份。
  撒克逊人,是传说中的亚瑟王的手下败将。在《Wives and Daughters》中,汉姆雷老爷,很为自己是到英格兰最早的撒克逊人而骄傲。其实,之前,英格兰是凯尔特人的天地,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是来自日耳曼的入侵者,经过长达3个世纪的征服与混合,几个民族融为一个民族,才有了今天的英格兰人。 ‘
  刻尔(农民)与哥塞特之间的基本区别,是著名的《伊尼法典》中关于偿命金的规定,后者通常是前者的6倍。勤劳且家运亨通的刻尔,就有可能成为哥塞特。大约10世纪,Ealdorman这个词,开始专指大贵族,渐渐具备了伯爵、方伯、亲王等涵义,意即地方统治者。
  教会执事这一专职,可能出现在800年前后。早在6-7世纪,不列颠就形成了世俗贵族与宗教贵族关存的体制。教会贵族与英格兰君主的联系相当密切,从属关系比较确定。他们,既能布道,又能挥舞宝剑。 贤人会议成员,能参与重大决策,有司法权。 直到11世纪前期,大贵族伯爵与普通中下贵族塞恩的等级差别才终于明朗化。 封建贵族制的确立(诺曼时期) 英法两国的封建制,存在较明显的差异。 英:我的附庸的附庸也是我的附庸——类似于中国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法: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社会语言开始分化——上层阶级说法语,下层民众讲英语。重要的文件,多用拉丁文和法文。直到1259年,亨利三世同时使用两种语言发表文件,英语才逐渐地在上层政治领域占据了一席之地。 1086年,征服者威廉(诺曼底公爵),弄出一本《土地调查清册》,把许多自由或半自由的农民,划成了维兰(农奴),因此,这本清册,被英国人民称为“末日审判书”。
  14世纪的英国骑士
  贵族因婚嫁而获得领地时,需向国王缴纳数量可观的转让费。 立宪的细胞,在诺曼登陆百年后就开始显现,以国王与贵族的对立为表象。 骑士教育,重武轻文。经常进行比武大会,常有伤亡。得胜的骑士,有权亲吻一位可爱的女士。所谓骑士精神,即贵族精神。早晨一本正经地弥撒,中午酗酒闹事,下午洗劫教堂,晚上调戏妇女。 在战场上,骑士很少杀骑士,死的都是平民步兵。十字军东征的路上,骑士和北欧海盗没啥区别。骑士精神化作替私人复仇的战斗。 骑士精神的副产品是“英雄爱美人”。12世纪起,一个妇人,在丈夫之外要有个情人,否则,就会被视为缺少魅力。 1075年,大会议规定,禁止7代之内有血缘关系的人婚配,禁止与配偶的4代之内的血亲成婚。不过,1215年,教廷便将此做了修改,7代改成4代,因为,门当户对,太不容易了。兴盛与衰落  (12世纪末-15世纪) 1399年-1485年间的每次改朝换代,都由大贵族发起,都以一具国王的尸体奠基,而为此受牵连、危及身家性命、失爵丢官的贵族更多。英国的君主,事实上是选出来的,而非世袭。 1215年6月,伦敦25名贵族迫使英王约翰签署了著名的“贵族纲领”《大宪章》。《大宪章》共有61项条款,大部分都列明一些有利于贵族的权利。例如,国王在国家所有重要事务上,包括征税,必须征求贵族的意见并且得到他们的同意;过往不得随意侵犯贵族的人身自由,等等。“法律至上,王在法下”的法则,从此被人铭记。 1265年的“西门议会”,成为未来下院乃至议会制度的重要起来。1325年,英国议会历经百年终于形成。1376年,骑士代表彼得·马克,成为首任议长。15世纪60-70年代,贵族院正式称为上院,平民院正式称为下院。 15世纪后期,英国贵族制逐渐成形,最终定制。即公侯伯子男,另外,还有从男爵和骑士,勋爵是奖励性称呼。1301年开始,威尔士亲王成为不列颠王国的继承者的名号。 黑死病,成为封建农奴制的杀手。 玫瑰战争。1455年,以红玫瑰为标记的兰开斯特家族和以白玫瑰为标记的约克家族,多次刀兵相见。持续30年,直至红玫瑰得胜,都铎王朝建立。衰落和变异
  贵族城堡
  (1485-1688年) 大贵族挥霍得入不敷出,乡绅阶层开始崛起。 灰、黑逐渐被视为“上色”。长期影响着本国民众,至今未变。 长子作为家庭姓氏、家产和爵位的优先继承人,地位格外重要。长子早夭,则由长孙继承。若无,则次子、幼子循序渐递。不动产一般只传一人,其他财产女儿或可继承。重视家庭礼节,重夫权父权,但贵族妇女有较多自由。 因涉及到财产或爵位等问题,婚恋不自由,基本上是国王或父辈定。宗教信仰也会影响到爱情与婚姻。贵族的非长子的儿子,不容易成婚,而且,在特殊的财产继承制下,很可能变成穷光蛋。《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姐妹,就是没有不动产继承权的人。 世俗贵族,文化素质低下。倒是次子、幼子,被送进剑桥、牛津;上流社会,还有一批文化名媛。 伊顿公学建于13世纪。学费很高。游学开始流行,贵族子弟去意法学习语言、文学、艺术、礼仪,经过200多年的潜移默化,前朝的佩剑骑士终于成为通晓文墨的绅士。嘿嘿。几位知名女作家,都生活在绅士后的时代。 “贵族时代”(1688年-19世纪中叶) 英国贵族的特点是具有政治独立性、民主意识和绅士风度。 托利党,Tory,英国政党。产生于17世纪末。19世纪中叶演变为英国保守党。“托利”一词起源于爱尔兰语,意为不法之徒。在1679年议会讨论詹姆斯公爵是否有权继承王位时, 赞成的人则被政敌称为“托利”。托利党人参加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1760年,逐渐成为执政党。到19世纪中叶,发展成为保守党。辉格党,Whig,是它的对立面,名称可能是Whiggamores(意为“好斗的苏格兰长老会派教徒”)一词的缩语。辉格党得益于1688年“光荣革命”带来的政治变化。
  贵族家庭
  光荣革命,是英国一场和宗教有关的非暴力宫廷政变,发生在1688年到1689年。当时,支持议会的辉格党人与部分托利党人为免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传位给刚出生的儿子,而把詹姆士二世废绌。在废绌国王之后,他们把王位传于原本的继承者,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时任荷兰奥兰治执政的女婿威廉。威廉带兵进入英国,未发一枪,使詹姆士二世仓惶出逃。议会重掌大权,而威廉亦即位成为威廉三世。因为这场革命未有流血,故史称光荣革命。至此,英国议会与国王近半个世纪的斗争以议会的胜利而告结束。 贵族含义发生变化。真正意义上的英国贵族,一直最少,但稳定性在欧洲首屈一指,是目前世界上最古老最稳定的贵族体制。 1707年,苏格兰合并于不列颠,1800年,爱尔兰合并于不列颠。 资产阶级革命后,在英国,几乎无贵族不富。看了一下统计表,《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也就是大地产者中的中等。几乎所有的大地产,都是靠旧的继承制保留下来的。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从农业革命开始的。贵族们发展农业、矿业、交通运输业。托马斯·科克培养优质绵羊而闻名1837年被封为伯爵。
  上院的权利不表现在上院而表现在下院。 拜伦曾任上院议员,雪莱出身于从男爵家庭。 英国贵族不像法国贵族那样喜欢群聚和沙龙,而是喜欢庄园。“每个人的房舍,都是他们的城堡。” 威斯敏斯特公爵的发家史(现英国首富)。1703年,他的先祖才成为男爵,1874年,便爬到了公爵的位置。 1722年,乔治三世提出,议会通过了《王室婚姻法》。18世纪末-19世纪初,贵族离婚率4%,平民离婚率万分之一。所以,贵族们的婚姻生活还是相当不安定的。真正的衰落  (19世纪后期至今) 1872年,产生无记名投票法。 1876年,出版《英格兰的贵族》,不久,再版,更名为《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大地产者》。它,是1000年来第一本说明土地占有的不合理情况的专门著作。 1894年开始征收遗产税,致使大地主们雪上加霜。资产阶级进入贵族,爵位换财富,财富换爵位。 20世纪20年代开始,出现中产阶级新贵。一战、二战中,死伤诸多贵族,甚至有老贵族断了血脉。这,与他们受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帝国主义教育有关。 大贵族的地产锐减。 温斯顿·丘吉尔不愿意自己伟大的名字被陌生的称号取代,只接受了嘉德勋章。 哈罗德·麦克米伦也曾拒绝封爵。当然,最后,他还是要了世袭伯爵的称号。英国贵族存在的时间,超过10个世纪,可是,直到1998年英国议会改革,世袭贵族才算寿终正寝。他们是“世界史上少有的能够在适当的时候作出适当退却的阶级”。“英国之所以在现代化的社会转型方面取得成功,避免了革命的震荡,赢得了社会的平稳发展,英国贵族的远见、勇气和妥协精神是不可抹杀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28
盎格鲁-撒克逊英国的历史开始于5世纪,西罗马帝国在蛮族入侵的风暴面前终于轰然倒下,世界的西方陷入500年沉沦、黑暗与血腥、战乱的年代。英伦作为帝国的边疆,最后一支罗马卫戍部队早在君士坦丁大帝的时代就已撤出,将这蛮荒的大地丢给了哈德良长墙那边的不列颠本地土人。不久,三支日耳曼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渡过狭窄的英吉利海峡,踏上了英格兰的土地。这些日耳曼人部落自己也是半开化的,信奉奥丁神和北欧的多神教。日耳曼人征服土人,建立了数十个小国,彼此征战不休。百余年后,公元6世纪末,归并为7个较大的国家:东部和东北部盎格鲁人的麦西亚、诺森伯里亚和东盎格利亚,南部撒克逊人的威塞克斯、埃塞克斯和萨塞克斯,以及东南部朱特人的肯特。从6世纪末叶到9世纪末阿尔弗雷德大王赶走丹麦人统一南部,史称“七国时代”,颇有点类似我们的战国七雄的样子,彼此征伐无已,有时又合兵一处,抗击维京人海盗的入侵。 英格兰贵族的根就萌发在这些血雨腥风的日子里,他们首先就是军事贵族,是国王的心腹爱将,是民众的干城倚靠……
1.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英国贵族的演变 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不列颠世俗贵族常常被泛称为“贵人”或“贵族”(ealdormen)。但又因时间、地区、财产的多寡和地位的差别,称呼有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起初,享有政丵治特权的氏族贵族被称为“哥塞特”(gesiths)。他们平时出入宫廷,帮助国王管理国家,战时聚集国王麾下,筹措谋划,率兵搏杀。可见他们原是一种类似于王室亲兵的军事贵族。就词义来看,“哥塞特”除包含着地位显赫重要的意思之外,还说明他们与国王关系密切,是“头领的扈从”、“国王的友伴”。国王巡游各地时,他们奉命伴随。 国王与贵族的“友伴”关系,最早可以追溯到6世纪乃至更早。在盎格鲁-撒克逊统治者所占领的各个地方,不论是国王还是首领,都有出身良好装备齐全的贵族卫队时时跟随。 后代学者对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早期特许状的发现和研究,证实了最早出现的英吉利哥塞特的原意不仅为“友伴”,还说明国王与他们之间具有“恩赐与履行责任”的主从关系。并由此可以见到该词在6-7世纪时的颇有价值的含义变化,这成为说明英国贵族起源的重要根据。在7世纪的威塞克斯,平民刻尔和贵族哥塞特之间的最基本的区别,是著名的《伊尼法典》关于偿命金的规定。它指明,一个哥塞特的偿命金为1200 先令,是自由农刻尔的6倍。不仅在成文法里,而且在当时各地的习惯法中,也都强调了贵族和社会其他阶层的社会地位的区别。在西撒克逊,哥塞特的赔命金是刻尔的3倍。但在威塞克斯,情况要复杂些,有一个赔偿金为600先令的阶层,他们的确切身份和起源仍然不明。 在诺森伯里亚,哥塞特这一贵族群体一度被称作“哥斯特坎德”(gesithcund),无疑他们也是国王的侍卫亲随。而且如同在威塞克斯一样,他们构成了诺森伯里亚和麦西亚贵族的骨干。肯特王国的赔偿金规定也说明了类似的情况。 大约在9世纪,不列颠贵族的称呼“哥塞特”渐渐被“塞恩”(thegn)代替。 “塞恩”的称呼取代了“哥塞特”,既不意味着贵族社会地位的变化,也不说明他们与其主人关系的改变。直到诺曼征服前夕,该阶级的成员仍然可以通过服役得到赏田。 据学者考证:“塞恩”和“哥塞特”的原意一样,最初的意思是“伴侣”;它是表明一种私人关系,而非一种社会名分。但有的学者认为:“塞恩”一词的原意是“为他人服役者”。这指明了塞恩的从属地位,并由此可以发现它和“哥塞特”原意的微妙差别。塞恩服务的对象,可以是国王,也可以是贵族。这又意味着塞恩群体内部的等级差别。换言之,某个塞恩地位的高低,主要是由他所服务的人的地位所决定的。 与其先辈“哥塞特”一样,塞恩的死亡偿命金也是1200先令。塞恩的称号和地位可以世袭,但并非一个封闭式的种姓。11世纪的一份官方文件宣布:“如果一名刻尔家运亨通,本人拥有5海得[英国古代土地基本单位,一户自由民赡养所必须的土地面积,1海得为120英亩]土地,一座教堂和一间厨房,一座钟楼和城堡门阙,在王宫有一个坐席和一间专用办公室,那么他以后就可以拥有被授予塞恩的权利。”塞恩在其男性后裔之间分配土地时,若能连续数代顺利相传的话,其地产可能会越分越小,使他们难以维持绅士般的生活水准,在经济上和一般农民几乎相差无异。也正是由于这种变化,在11世纪许多人的心目中,有的塞恩不过是某个在王室中谋事的差吏。贵族能够与众不同,也仅仅因为他拥有较多的财产。 财产继承和财产分割的多样性以及国王地产赏赐的差别,造成了塞恩财产的多寡不等,形成了该阶级内部的等级差别。960年国王爱德加在位时,一个叫武尔弗利克的塞恩的赐产被重新恢复,它包括在伯克郡的8个村庄,萨塞克斯的5个村庄,和安普郡的2个村庄。武尔弗利克先后曾为爱德蒙国王、伊德雷德国王、艾德威格国王效力,并从他们手中得到6处庄田。而他在安普郡的庄田中,有一处是根据温切斯特主教的遗嘱获得的。其他的财产则是从祖上继承而来。武尔弗利克的家产在960年之前被没收的原因不得而知。但根据有关文献估计,他在当时并非属于名门望族,又非低级塞恩。塞恩和农民的区别也是当时英国社会中的一个基本分界线。在威塞克斯和麦酉亚英管区,塞恩的赔偿金是“刻尔”的6倍。在诺森伯里亚,两者之间赔偿金的差别甚至更大。而在诺曼征服之前的肯特,塞恩是指那些和刻尔的生命赔偿金相同的人。 塞恩中的上层自然是那些常常出人宫廷、并在宫廷担任要职的国王近侍。他们在政(蟹)府日常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国王与各郡保持联系的中介人,并可以作为国王的心腹,遵照国王的指令,去经办各类要事。国王本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尊荣威严,也宁愿使塞恩们保持较高的社会地位。爱德加国王在宣布他拥有如同父王爱德蒙所拥有的所有权力之后,同时宣称:只要有他健在,他的塞恩就将拥有在其父王时的同样地位。 得到国王重用的塞恩大多是社会上的富有者,他们有着良好的装备。根据《克努特法》,栖身国王左右的塞恩的继承人应备有两匹配有鞍辔的战马和两匹普通马、两把剑、四套矛和盾牌、一副盔甲和50个金币,然后他们才能继承特权和财产。而一位伯爵的嗣子则应备有4匹配有鞍辔的战马和4匹普通马、4把剑、8套矛和盾牌、4副盔甲和不少于200个金币。直到11世纪,古时哥塞特的尚武品质仍然可以从国王的塞恩身上看出来。 国王的塞恩人数最多,地位显赫。艾塞尔雷德二世的塞恩不少于20人。 即使在国王的塞恩中,也有地位和经济待遇的区别。当时《伊尼法典》中的“有地哥塞特”和“无地哥塞特”的划分则反映了国王宫廷亲近上层贵族的区分。前者是那些因劳绩得到国王赐田的贵族,其赔命金是1200先令;后者则是一种仅在宫廷得到赡养费的贵族侍从,赔命金 600先令。 高级塞恩又可拥有自己的塞恩,数目或多或少。“旧英国”[指诺曼征服以前的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的英国]的文献在述及一个作为国王近随的塞恩的财产时,就申明他可以有自己的塞恩,以便他在宫廷值勤时陪伴他,或协助他为国王效力,经允许可以代替他处理事情。末三审判书比较清晰地提供了有关低级塞恩的资料。他们数目相当多,多数情况下地产较小。例如,白金汉郡的萨尔登的地产估计仅有3.5海德,1066年在4名低级塞恩之间分配。在经济上,他们没有什么差别,但在社会地位上明显高于富有的农民。 高级塞恩的塞恩在发生政丵治和军事危机时,可能会“不事二主”,直接反对“主人的主人”——国王。故而,1051年信士爱德华国王在镇丵压戈德温家族的叛乱时,就引用法令,要求哈罗德伯爵的塞恩寻找担保人,保证他们会站在国王一边。 许多低级塞恩从他们主人那里获取地产。有的从教会修道院得到赐田。得到教会“荫庇”的塞恩人数也很可观。例如,1066年,14名塞恩从格莱斯通伯里修道院的夏波威克庄园获取了地产。但从整个英格兰来看,他们的数目少于那些以世俗贵族为思主的塞恩。在诺森伯里亚前期的赔偿金表上,也可以看出塞恩的等级差别。通常,贵族的塞恩的赔偿金是刻尔的6倍,即2000司雷萨斯(thrymsas)。其他多数塞恩和教士的赔偿金也是这样。在一般塞恩之上,还有可获4000司雷萨斯的高级塞恩,他们是国王的高级总管和贵族。伯爵和主教的赔偿金是8000司雷萨斯,大主教和王子的赔偿金为 15000司雷萨斯。 恰如对哥塞特(gesith)和塞恩(thegn)解释容易出现歧义一样,“ealdorman”的词义也总是因时因地而变,使后世学者难以确切考证清楚它的词源。但可以断定,它较早的含义比较宽泛,既是“thegn”等词的同义词或近义词,又可以用作“贵族”或“权贵”之类的泛称。大约10世纪,“ealdorman”被越来越多地用来称呼高级塞恩即大贵族。又因少数大贵族出身高贵,与王室关系密切而甚得国王的重用,常被国王任命为管辖一郡或数郡的封疆大吏,并拥有比较固定和可观的封地,因此,“ealdorman”又渐渐具备了“方伯”、“伯爵”或“亲王”的涵义,意为“地方统治者”。 克努特在位末年,斯堪的那维亚语的“eorl”替代了英文词“ealdorman”,成为对当时地方上统治者的称呼。以后“eorl”又演变为“earl”。在权力和职能上,10世纪后半叶至 11世纪前期 ealdorman和诺曼征服前半个世纪的earl已很少有区别。为此我们可知:恰恰在克努特时期,ealdorman改称为earl。相应之下,他们的权力管辖范围或领地也由原来的ealdormanties改称为earldom[克努特大王时期以前的earldom词义不确定,在克努特时期,earldom仅仅是指一个管辖区,由国王指定一名贵族前往治理]。 伯爵出现后,不列颠世俗贵族已大致分为两类:其一,以“伯爵”称之的大贵族,人数甚少,其地位类似诸侯。其二,以塞恩称之的中小贵族,他们仍需承奉王命护卫宫廷,随军作战,但其中少数人权势地位和财产非同一般,个别人与伯爵相差无几。11世纪前期,伯爵的称号和领地需经国王亲自赐予。可在“诺曼征服”前,由于王权的衰落和大贵族权势的膨胀,伯爵领地的世袭趋势已经比较明显。 与在1066年征服英国的威廉一世相比较,克努特对英国人的戒备心理不甚强烈。他注意淡化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的对立情绪,较为大胆地在地方上任用英高贵族。克努特作为盎格鲁一丹麦时代的一位强有力的君主,在任命亲信大贵族管辖地方政(蟹)府时,还特意强诞各地的高级官吏应该由国王任命,而且生于克努特是一个外来占领者,他必须也能够藐视地方感情和地方利益。他处理国王和贵族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主要根据丹麦人的观念和习惯。 当时幸存下来的一些王室特许状上留下了当时拥有要职的多数伯爵的的署名,从而可以比较真实地了解盎格鲁一丹麦时期上层贵族之间权力分配的倾向性,也可使后人了解当时国王宫廷的组成情况。地方上的一些文件也多次地提到伯爵,说某伯爵是某郡的管理者。但整个看来,克努特时期资料不足,使后人难以得到任何完整的伯爵名单。特许状向后世展示了两方面的事实。其一,丹麦人的人侵未使英国地方政丵治传统和贵族体制蒙受大的影响,高级贵族仍然是克努特国王维持王室与各郡联系的纽带。这些伯爵既有外国人,又有英裔新贵。其二,在克努特在位期间,尤其在政权不够稳定的前期,斯堪的那维亚贵族享有较多的特权。例如,在克努特的特许状上署名作证的16位拥有dux称号的要人里,若根据姓名判断,只有6人是英奇。其中连续多年始终被重用的英高贵族仅有两名,即罗福温伯爵及其儿子里奥弗利克。另一贵族文塞尔沃德是家世久远的英国王室成员,曾在西南部领兵驻守,102丵0年被放逐。戈德温是威塞克斯的英裔新贵,其父原是一普通塞恩,克努特在位初年他博得了克努特的好感,被封为伯爵,脐身于权力上层,野心渐渐膨胀。其余的艾塞尔雷德曾在1019年的两份特许状上署名;艾尔弗温在1033和 1035年的特许状上签名,但事迹不明。 除6名英裔贵族之外,其他10名外高贵族中有5人身世不详。如拉尼于1018——1031年间至少在5份特许状上署名,由此可以断定他是一位深得宫廷重用的权贵,但具体情况不甚了了。与上述历史形象比较模糊的人物相比,东安格里亚的索克尔、诺森伯里亚的艾利克和哈空,曾是北海海盗首领的爱拉夫和西华德都是深得克努特王室宠信的斯堪的纳维亚高大贵族。他们与英裔大贵族戈德温、里奥弗利克一道,形成了一个作为克努特国王的顾问官的核心团体。 在1042—1066年信士爱德华国王在位期间,王权渐渐式微。个别方伯演变为权倾一方的诸侯,先是控制地方,发展实力,造成尾大不掉之势,继而藐视工权,觊觎王位。一旦时机成熟就扛起叛旗,发动兵变。致使英国政局动荡,为诺曼底大公威廉的人主英国造成可乘之机。2.诺曼征服时期贵族制度的变化 诺曼征服是英国史上的大事丵件,他给英国历史的进程带来了明显的冲击,改变了不列颠贵族的构成和他们的组织形式,给后世流下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诺曼入侵和黑斯庭斯战役。诺曼入侵和黑斯庭斯战役 黑斯庭斯战役获胜后,入侵者随即扩大战果,深人英格兰内地扫荡残敌,迫使伦敦不战而降。贤人会议拥戴威廉为国王。1066年圣诞节,威廉在威斯敏斯特加冕,称威廉一世,史称“征服者威廉”。盎格鲁-诺曼王国产生。 当时,不列颠编年史家和贵族曾把威廉一世称为暴虐的王位攫取者。实际上,在中古英国,君主产生的方式起码有三种:一是凭借公认的血统,传递王位继承权,由此即位的国王占据了相当的比例。二是由贵族推举,其中自然包括贤人会议的选举。1016年即位的克努特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英格兰王冠的。三是通过血与火的武力征服,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小国国王大多是这样得到王位的。“诺曼征服”则是这方面的典型。 “诺曼征服”之前,诺曼底已有较完善的封建分封制,最高领主威廉公爵把公国全部土地划分为1200个骑士采邑,分给各级封臣。由此诺曼底形成了一个颇为典型的骑士贵族群体。他们从领主大公那里得到封地,必须为他服役。同时,他们又将自己的领地以同样的方式分给自己的附庸,并要求后者为他们服役效忠。就这样,封建主义的诺曼底人在公国里建立了金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并由此组成了一支装备精良、人数稳定、听命于公爵的军队。在那里,宫廷是公国的统治中心,任何贵族都不得兴建城堡或私自设防,各地子爵都要维护公爵的利益,执行公爵的决定。 “诺曼征服”加快了英国新型贵族制度的发展,开创了封建贵族制度的新的兴盛期。威廉一世在其新国土上尽快推行封建主义土地分封制。他通过一系列的征讨,全部没收了戈德温家族和支持哈罗德反抗他的英吉利人的地产。根据学者估计,原英吉利各级贵族约4千余人,在征服过程中有不少死亡,侥幸未死的也大多逃至大陆或苏格兰。截止1070年,仅有两名英吉利伯爵——沃索夫和高斯帕特利克——继续担任官职。到了1086年,仅有两名英吉利大贵族,即阿登郡的图尔基尔和科尔斯维思继续侥幸保留了较多的土地。他们必须向新君表示效忠,尊威廉为最高领主,承认自己的土地名义上是重新受新主封赐。 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的中后期,英国的封建领有制已经有所发展,部分塞恩已经成为高级僧俗大贵族的附庸。而诺曼王朝又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将“旧英国”的政丵治遗产与诺曼底的封建领主租地制加以结合和调整,取缔了原有贵族体制中的塞恩阶层,代之以骑士为贵族底层的领有制。每个封臣获取封地(连同土地的农奴)后,可以获得相关的收益权,但最高领有权仍属国王。 编年史家如实描绘了当时领主向封臣封赐领地的场面:封臣双腿跪地,卑恭诚恳地向领主表示臣服,伸出双手向领主宣誓效忠;领主将他扶起,慈祥、庄重、威严地亲吻额头,并将某种物品递交封臣手中,象征着封地的恩赐。此后,封臣要以军事服役、效忠、贡献等,酬报领主的恩赐。而领主则有着保护封臣的生命和经济安全、珍视他的忠诚和情意的法律责任。威廉没收了全国约一半的耕地,除将其中1/6未垦荒地和森林留作王室领地外,其余按照诺曼底丵制度一次又一次地实行分封。多次性分封致使任何一个大贵族都没有连成一片的土地,却都有可能与王室领地和亲王贵族的领地为邻,从而保证了王室对贵族的监视和限制,自然也就难以形成独立王国,与国王对抗。英格兰领受封地的国王直属封臣共1400人[因以后有再分封,诺曼贵族总数逐渐增加]。其中180人为高级封臣。高级封臣分为两类:150名世俗贵族和30名教会贵族。教会贵族历来等级森严,名份清晰。世俗高级贵族包括两级:12人获地最多,地位显赫,称伯爵或大男爵(great baron),其余称男爵(baron)[在诺曼征服后的英格兰和诺曼底,baron的原意是“领主”,相当于拉丁文中的dominus,法文中的Seigneur,德文中的Herr和英文中的Lord。汉语中译为“男爵”,乃是一种相约俗成的做法,并非意味着明确的贵族等级]。伯爵中以威廉一世的同父异母兄弟莫坦斯地产最多,共800份田产,分布在德文、萨默塞特、多斯特、伯克、萨塞克斯、北安普顿和约克等7个郡。最小的吉伯特·德·博里特维尔男爵领仅有19份田产,分布在3个郡。高级贵族多是威廉亲属、原诺曼底公爵的宠幸和军事要员。他们的封地共占全国耕地面积的80%。国王直属封臣仿效上述做法,留下部分采邑(领地)作为亲辖领地,其余分给次一级的封臣。 大贵族得到领地后,可以在自己的家臣、部下和扈从中进行再分封,即分给“封臣的封臣”。截止1086年,多数大贵族将自己至少一半的田产分给下属。如领地大多集中于白金汉郡的瓦尔特·吉法德男爵,将其71份田产中的51份分给家臣。 经济特权恩赐要求相应的回报。所有直属封臣必须根据自己领地的大小向国王提供骑士和所需装备。大男爵提供40—60名骑士,中下级男爵提供10—40名。其余1200人各有一块采邑,则承担一名骑士的义务。高级骑土也是国王直属封臣,军事义务在所难免。坎特伯雷大主教、温彻斯特主教、林肯主教和伍斯特修道院院长的地产与大男爵的地产不相上下,分别提供60名骑士。其他中下级教士的份地和军事义务多少不等。凭此,威廉一世组织起一支大约50O0—7000人的骑士军队。除了军事义务外,威廉一世还要求所有封建领主在王室庆典时根据领地多寡缴纳礼金;领地传给继承人时缴纳继承税;领地继承人未成年时接受国王的监护,其领地收人全归王室;若领主死后无嗣,其领地全部归国王,等等。就这样,威廉一世凭其铁腕手段和雷厉风行的做派,迅速建立起以封建骑士领有制为核心的金字塔式的封君封臣体制,尽管这种体制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依靠武力从诺曼底导入的。在当时的法兰西,国王对王国的土地所有权近似于一种名义,而在英国却成为事实。关于两国封建制区别,以众所周知的两句断语概括最为简明:在英国,“我的附庸的附庸也是我的附庸”;而在法国,“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英国这时的封建体制及其所体现的政丵治原则,类似于古代中国封建制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上之滨,莫非王臣”的著名信条。 可见,威廉一世依仗暴丵力征服建立的骑士服役制度决定着社会财产的分配,建成了采邑制,并且培养出了一批新型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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