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揭认购共享充电桩骗局,已有受害人损失上百万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4-02

是的,近日,据央视报道,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推销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投资项目,宣称只要你认购共享充电桩、投资建设充电站,就会有高回报、高返利

据央视报道,在抖音平台上发现了一个名为“王美人新能源充电桩招募合伙人”的账号,几乎每天都在发布招募充电桩合伙人的视频。视频宣称“你只管出资,我们负责建站,你坐等赚钱”,十分具有诱惑性。

为了解真相,央视记者联系了“王美人”账号负责人。对方表示:只要认购一根18万元的充电桩,按照一度电收0.4元的服务费,一台120千瓦的充电桩一天使用5小时计算,一个月一根充电桩的服务费为7200元,其中投资人可以分得60%也就是4320元。

此外,对方表示出了投资之外,其他的场地、充电桩建设等环节均由他们负责,投资者无须操心具体运营细节。然而,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王美人”所在的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充电桩上标注的公司不是一家公司。在咨询相关部门和专业律师后,得出结论这可能的确是个集资诈骗骗局。

扩展资料:

集资诈骗的典型案例:

1994年出生的小卢在临安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该公司并没有房屋买卖的资质,仅是挂靠在其他公司进行中介服务。

2017年年底,正值临安房市大热。在得知某业主打算以每平方米低于1万元的价格出售二手房时,小卢就想自己“吃进”。于是,小卢向他人借了20万元,约定借期半个月,而利息就要近10万元。小卢算了一下快进快出这套房子,倒手一卖就能赚30万,除去利息自己还能赚不少。但看到房产市场火爆,业主便起了观望的心思,房子又不卖了。

半个月后,小卢为还借款,又到他处借款还前债,从此走上了高息借钱的不归路。

临安区检察院受理本案后,经审查认定: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卢某在无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由,以高额佣金或利息为诱饵,长期多次向30余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累计人民币3亿余元,所得款项被用于归还前债、支付利息、消费挥霍等。至案发,共计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19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