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劳动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在一家公司上了20天班就被公司单方面的辞退,试用三天期限过了填写了入职表格并交纳了200元的押金,可是现在我拿不到工资还连押金也只能拿到一半??我们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这样的事情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改怎么样去做呢?

第1个回答  2006-03-26
1,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3,单位收取押金不合法,保存证据,在仲裁过程中,举证
第2个回答  2006-03-18
楼主说的不是很明白,首先收取押金前应告知你押金目的用途以及给你押金的收据,第二在你没有违反任何公司的规章制度前提下,他单方面解除合同也不在情理中,就是说扣押金与解除合同都应该给你一个明确的说法.我想你应该要了解清楚原因,在确定自己工作一切正常没有过失的前提下,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06-03-12
当然可以了,新的劳动法实施其中就是专门的条款针对你这种的,你可以先到劳动局去咨询一下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6-03-18
找当地劳动社会保障局(也有的地主是劳动局)的劳动仲裁股求助.另外,企业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象你说的这种现象,这个企业应该是通过变相招聘来开辟其收入渠道,该企业肯定规模不大\要不就是效益不好.
第5个回答  2006-03-12
可以通过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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