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至外省,有员工不想去新工作地点但是公司想法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请问这合理吗?

公司搬迁至外省,但是公司不想进行赔偿。 一些不愿意去的员工被公司安排在原址组建的返修车间每月发该地最低标准工资想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请问这样可以是合理的吗?如果不合理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该如何赔偿。

第1个回答  2012-09-02
1、工作岗位调换需要协商,公司做法当然不合理,并且违法了
2、法律援助不是随便拿的,要低保边缘或吃低保的家庭才能去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部门申请。自己去找当地律师咨询一下吧
3、请找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学习一下吧,关注劳动合同法中有协商两个字的法条,如:
第4条、16、17、35、38条等

4、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9-02
问题一:公司因迁移,想逼迫员工辞职,不合理。

问题二:可以先行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应,根据《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解除或终止,20以上,须上报人社部门。

公司搬迁,那么劳动合同的就发生的改变,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相关法律法规

第3个回答  2012-09-02
不知道,百度要求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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