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派出所人员随意对普通居民检查拍照,能告他们吗?

我和妻子在一所大学附近租了民房居住,前天晚上,那所大学的领导带着几个所谓的“派出所”人员闯进院子里,要我们开门检查。我开了门,他们并未出示派出所证件,就一直对我们拍照,并要我们出示身份证,我再三要求,他们还是没有出示相关证件,就只是说学校在查在校外同居的学生。请问,这样算不算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第1个回答  2012-05-06
1. 你和她只要是合法夫妻,在法律允许条件下你们可以在中国任何地方租赁房屋居住。公民的居住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只要你们不违法任何人不得擅自闯入你们的住宅。
2.公安派出所例行公务检查是国家法律赋于他们的权利,出示身份证是公安检查的基本程序,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人员检查。
3.国家公务人员(包括公安人员)例行公务时,应该出示相关的证件,如果没有出示相关证件是违法的行为,你们可以不与理睬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4.公安人员拍照是获取证据的一种手段,如果你们没有违法行为,你们的肖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删除对你们的拍照,如果对方不同意删除照片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
5.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是国家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配合公安检查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
第2个回答  2012-04-28
还是得看照片的用途,看看是不是对你和妻子构成侵权行为:肖像权和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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