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患有精神病,但现在好了,民事纠纷以前的病例可以做为证据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5-02
《民事诉讼法》有详细规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170条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第171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
第172条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第173条 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所以,我觉得应该不是医院能证明的,得申请司法鉴定。我记得医院能出具的是伤残鉴定之类的。
第2个回答  2012-04-26
要正规的治精神病的医院开的证明才是有效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精神病就可以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4-26
找医生开个证明吧追问

有精神病史的监护人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到另一方的名下,对方不同意)胜诉几率有多大?(患者有病例,抚养条件有限)

追答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请教律师吧!
望你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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