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快1个月了,多次问老板要工资,都不理人,微信不回,电话不接。走的时候都说好了的,干到月底,提前1个礼拜走,工资不会少我的,等到该发工资的时候,也没发,现在老板找理由说我提前了2天走的,各种理由说我不遵守规定,不给我工资。可是我在这上班这么久,也没跟我签合同,不签合同,提出辞职的话3天就可以走的,我是看她那边没人,才答应多做了20多天,多干了这么多天,到头来是白干了?工资还给我扣着不给我?不合理吧。我现在问他们要是没用了,压根不理人,我是不是可以找部门投诉?
我是想问,这情况是找监察大队投诉,还是申请劳动仲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