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借母公司的也有,子公司之间的借也有,请问这两种借法有什麼风险??
追答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也是依法独立承担责任的。所以他们都是相互独立的,借用设备或固定资产时,应当具有相应的书面文件证明(就相当于两个独立的公司间的借用),若发生财产混同,就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产和事务过度混合,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对事务的决策权。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直接责任“揭开法人面纱”,追究母公司的责任。就是说母子公司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了,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设立子公司的意义也就失去了。。。
追问你太厉害了,再追问下,这是什么法律条文下的内容?请指点一二!还有,如果A子公司借B子公司的设备,也是这种情况吗??谢谢
追答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母公司就相当于子公司的股东。两个子公司之间的借用肯定需要通过母公司协调,也是独立的。
追问最后一次追问,如果母子公司,子子公司之间的借用没有签订合同或其他文件,相关部门会追究什么责任?在税务方面会面临什么风险?在哪个法律条文上有明确规定?谢谢您了
追答税务方面我不是很懂,法律条文应该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公司没有诉讼的话,一般是没有太大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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