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过了6个月推翻工伤认定结果可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04
在索取 工伤 赔偿之前是需要进行 工伤认定 和 劳动能力鉴定 的,工伤认定的结果有的时候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对于工伤认定超过了六个月其实也是可以推翻认定结果的,准确的来说是需要做再次鉴定,并且本人需要重新过一遍 工伤鉴定 的程序。 可以推翻 对工伤认定要异议,可以收到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 诉讼 《 工伤认定办法 》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法 》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行政诉讼法 》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准确的说,叫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再次鉴定,必须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最终结论一年后,如认为 伤残 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鉴定结论发生发生变化的,费用由 工伤保险 基金承担,如没有发生变化,就由申请人承担。 工伤已经认定,就是如果你的 伤残等级 认定不明确或者不合规定,在有 证据 的情况下是可以重新通过劳动局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纷争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超过了六个月也是可以推翻的,但是推翻是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可以证明工伤认定有错误。如果说工伤认定被推翻有了新的 工伤认定书 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新的工伤认定书来进行赔偿的,而不是按照原来的工伤鉴定书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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