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熟食店有近20年历史了,一直以来都有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可是前几年食品改革,把卫生许可证一分为三。而我们的熟食店又在餐馆、生产企业、连锁食品销售企业之外。我们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照面有效期是2010年10月19日,然而每年我们都有到工商局审照,并且加盖印章。工商的工作人员不给换新照,只盖章贴花说将就用,直到现在我需要注册商标,而营业执照的照面有效期已经过了。我之前在知道上查询相关类容发现有人说熟食店可以直接办理营业执照,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没有法律依据。请路过的高人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