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豪元的人物事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2000年至2009年间,徐豪元利用担任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部长、副总队长,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现役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下属王某在立功受奖、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王某给予的万宝龙手表一块,价值3万余元。案发后,赃物已追缴。
2003年至2005年间,徐豪元多次为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采购上海依格安全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空气呼吸器和气瓶总成期间,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周某给予的6万元。
2004年至2005年间,徐豪元多次为上海消防总队采购德国消防救援车辆,后于2010年间收受该公司北京代表处法定代表人张某给予的15万元。 徐豪元担任天津市消防总队政委期间,曾多次指出天津滨海新区存在诸多重大消防隐患,要求对此进行查处。但时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已落马)对此未予回应。
天津消防系统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徐豪元的工作汇报材料由武长顺批转,在天津公安系统传达。但武长顺对于徐豪元指出天津消防系统存在的腐败问题,以及天津存在的消防隐患不以为然,并在私下场合指责徐豪元这样做是“不懂规矩”。
孰料徐豪元一语成谶。2015年8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一处货运码头发生爆炸,伤亡惨烈,其中暴露出诸多消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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