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给我公司做土方工程,工程款29万,不含税现要开票,但合同和发票实际金额不符怎么办

施工单位给我公司做土方工程,工程款297450元,不含税但现要开票,税款由我公司承担,合同和发票实际金额不符怎么办?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很好办。
因为到地税开票,需要提供合同,合同金额大于需开票金额,开票是没有问题的,地税受理;
但合同签订时,如合同不是包死价,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导致结算金额大于原合同,形成需开票金额大于合同金额,这样地税是不予受理的。
实际支付的款项肯定要取得发票,以便成本入账。那就与承包方把情况说清楚,重新签订合同,让承包方签字。追问

只有重新签订合同吗?开税票的附票如何做会计分录?比如:营业税金及附加,价调,河道等?那样的话实际支付的不是和合同本身不符吗?因为他只开实际工程款,税点由我公司承担,会计分录又该如何做?

追答

二种方法:
一,重签合同,合同为含税合同,合同金额>=工程不含税价款+开票需交纳的各类地税(营业税3%、其他各项税0.6-0.8%)
二,重签合同,合同仍为不含税价,合同金额=工程不含税价款。
开票税金,不能做入对税务账(外账),外账上要保证货币资金账存与实存相符,只能把开票税金做入往来,比如:其他应收款-某某,等以后攒多了,再去开工程票,把其他往来转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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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5-15
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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