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主要分为联邦、州和市县三级,联邦和各州的警察分别行使联邦和州所赋予的警察权力。州以下的警察的权力则由各州自行决定,除了联邦警察外,州警察、城市警察和县警察及私人保安与联邦政府没有任何的从属上下关系,乃是直接由地方政府所领导。 美国共有18,000多个警察机构,3,088个县警察部门,13,578个市警察机构,49个州警察机构(夏威夷外),50个联邦执法机构,1,626个特殊警察部门(管辖权力限制于如公园、交通、机场及学校等,当中包括美国公园警察及美国国会警察等)。美国共有920,000名人员,警民比例为3.25‰,与总面积比例为10名警察/100平方公里。其中,660,000名正规警察,260,000名文职人员,从警察局的人数和规模来看,大多数警察部门平均不逾100人,有800多个警察部门仅有1至2名正规警察,只有38个警察部门人数逾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