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地区的建制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黔江区
黔江,<禹贡>为梁州之域。商周为巴国地。秦属巴郡。汉初,为涪陵县地。 黔江置县始于东汉。建安之年(201),益州牧刘漳接受涪陵县令谢本建议,析涪陵县置涪陵、永宁、丹兴、汉葭四县。丹兴县治设于今联合镇(古称楠木坪)。
清光绪<黔江县志>:“黔江,邑邻五溪,界古黔州及施州,为川楚僻路,天下有事,易扰难靖”。这里,与彭水、酉阳、秀山等地联片,史称“蛮夷之地”。蜀汉延熙十二年(249)五月,涪陵人徐巨杀都尉反,后主遣大将邓芝征讨,徐巨战死。事后,徙徐、蔺、谢、范等数千家于成都。公元280年,晋实行州郡县三级制,涪陵郡下设涪陵、汉葭、汉夏、汉平等四县,丹兴废,其地入涪陵、汉夏二县。
西晋永嘉(306),今酉、秀、黔、彭等地“没于蛮僚”,历宋、齐、梁、魏、周等250余年。
北周保定四年(564),涪陵少数民族首领田思鹤“以地内附”,归顺中原王朝,因而在彭水置奉州(建德三年改名黔州),县为其属地。
隋开皇五年(585)置石城县,兼置庸州,治所均设今县坝乡县坝村。大业三年(607)废庸州,石城县隶属巴东郡。<隋志>:“巴东郡统县十四,北极巫山、秭归,南至石城、务川最。石城县广矣。”
唐武德元年(618)石城县改属黔州,其县治移无慈城,即今县坝老鹰关。贞观四年(630)迁今联合镇。天宝元年(742)改名黔江,属黔安郡(黔州)。
五代十国时期,黔江属黔州。嘉庆<四川通志>:“天夏七年(90)年建据蜀,后唐长兴五年(935),孟知祥据蜀,黔州地属之。”
宋、元之际(960-1368),黔江“半没于夷。”清咸丰《黔江县志》:“黔江自宋、元以来,半没于夷,为龚、胡、秦、向四土豪所据。龚据水寨,秦据册山,胡据峡口,向据后坝。”县境周边为唐崖、忠路、大旺、石柱、酉阳等土司包围,对县境不断扩张蚕食。至正二十二年(1361),明玉珍据川,称帝10年,黔江县为其属地。
黔江区
黔江地处川东鄂西交界处,周围土司长期争战不休,民族矛盾和地区矛盾尖锐复杂。因此,明王朝视这里为“地处蛮疆,犬牙交错”的军事要地,数次陈重兵于黔。洪武五年(1372)蓝玉征黔,省黔江入彭水县,洪武十年(1378),蓝玉再次征黔,驻官兵1216名,置黔江守御千户所。洪武十四年,复置黔江县,所,县并立,文武兼治。黔江守御千户所隶四川都司所属的重庆卫,持续275年。 清初,黔江县属重庆府。康熙元年(1662),改黔江守御千户所为黔彭营,镇守黔江,彭水等县,兼辖酉阳、石耶、平茶、邑梅五土司。雍正四年(1726),改黔江县为黔江万。十二年(1734),含彭水县升为黔彭直隶万。为万治。十三年(1735)酉阳土司“改土归流”后,置酉阳直隶州,废黔彭直隶万,复置黔江县,属酉阳直隶州。
1911年11月13日,黔江“反正”,成立军政府。民国元年(1912)废府,州、厅,黔江直属省。在四川“防区制”时期,黔江属刘湘防区。24年(1935)川政统一后,黔江属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即酉阳专区。抗日战争中武汉失守后,第六战区长官司令部部份机关迁驻黔江正阳乡大路坪。1946年,川黔湘鄂边区绥清公署(辖五十六军)设于黔江县城,以控制恩施、酉阳、铜仁、永顺、涪陵、芷江等6个专区及其县份。
1949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黔江,11月25日,成立黔江县人民政府,隶属川东行政专区。1950年1月23日,置酉阳专区,领酉阳、秀山、黔江3县。1952年9月,酉阳专区并入涪陵专区,黔江随之属涪陵专区。198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黔江县,建立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次年11月13日举行自治县成立大会,宣布自治县成立。 朝代建置名称隶属关系县治东汉丹兴县巴东属国楠木坪三国蜀汉丹兴县涪陵郡楠木坪晋“没于蛮僚”    宋、齐“没于蛮僚”    梁“没于蛮僚”    魏、周“没于蛮僚”奉州、黔州  隋石城县庸州巴东郡县坝乡县坝村唐五代黔江县黔州联合镇宋黔江县黔州、绍庆府联合镇元黔江县绍庆府联合镇明黔江县重庆府联合镇清黔彭万、黔江县重庆府、酉阳州三屯乡民国黔江县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三多镇中华人民共和国黔江县酉阳专区联合镇中华人民共和国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涪陵专区联合镇中华人民共和国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地区联合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黔江地区四川省联合镇西山北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黔江开发区重庆市联合镇西山北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黔江区重庆市城西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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