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两年,男方父母给男方全款二十六万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为男方一人名字。装修时女方家拿了三万,余下的都是夫妻双方共同赚钱装修的,共花了八万。男方父母自己有一套房,因为要去南方居住租出去,半年后回来,租期未到,以此理由住进儿子(男方父母只有这一个儿子)家,说房屋一到期就搬走,结果一住就是7年。房产证下来时,此房已居住两年,当时男方父母曾多次偷偷找男方谈话,让其不要将产权证写上女方名字。为了尊严女方并没有要求产权证上写自己名字,办理时主动签的放弃协议。因为此房比男方父母的房产大而且新,所以男方父母并不想搬走。此间,经常说房子是他们花钱买的,凭什么让你白白享受,仗势欺人。最近经常说房子是他们花钱买的,他想怎样就怎样,让女方滚出去。完全无视房产证已是儿子名下这一不争事实,倚老卖老,不讲道理。我想咨询,此房已是男方一人财产,男方父母是不是没有任何权力支配。女方对此房享有的权力都有哪些?(比如只要不离婚是否有永久居住权等,假如男方有何意外,女方和其两个女儿都享有哪些权力,房产以及公积金年金和存款的分配比例)男方父母是否有权在此房长期居住,男方是否有权不让男方父母居住。倒不是说要将他们赶走,只是想知道法律如何规定,男方父母说那些话时,至少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反驳他们,不然也太霸道了,好象有钱买个房就了不起了一样。如果离婚,女方如何可以得到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女方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以法律手段得到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比如提供一些什么样的证据对女方有利。(比如提供男方父母一些不好的行为对孩子的成长影响不好这样的事)谢谢,麻烦您仔细的说明一下。感恩
假如男方想卖这套房,是否需要女方同意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