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场合可以接收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2-19
商业承兑汇票相关业务的程序如下。
1.汇票签发和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双方协定,可以由付款单位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
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人(付款单位)留存;第一联为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开户银行随结算凭证交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人存查。
商业承兑汇票由付款单位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单位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出票后承兑使用再向付款单位提示承兑。按照规定,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承兑忙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单位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单位在接到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证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单位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应当出具拒绝承兑的理由。付款单位承兑时,无须填写承兑协议,也不通过银行办理,因而也就无须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只需在商业承兑汇票的第二联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后,交给收款单位。由收款单位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先交付款单位承兑,再交收款单位专类保管。付款单位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2.委托银行收款
持票人应当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异地委托收款的,作为收款单位,匡算从本单位至付款人开户银行的邮程,在汇票到期前,提前委托银行收款。委托银行收款时,应填写一式五联的“委托收款凭证”,在其中“委托收款凭证名称”
栏内注明“商业承兑汇票”字样及汇票号码,在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背面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查后办理有关收款手续,并将盖章后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退回给收款单位保存。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3.到期兑付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单位付款。
付款单位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单位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单位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单位接到付款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付款单位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付款单位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的,银行应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单位存款账户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时,付款单位开8户银行应在其收存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和第四联“转账原因”栏注明“无款支付”字样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一并退回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交给收款单位,再由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自行协商票款的清偿问题。
4.账务处理
作为付款单位,在无力支付票款时,应编制转账凭证,将应付票据转为应付账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并在“应付票据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相应地,收款单位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付款单位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时,应编制转账凭证,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同样也应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加以记录。
如果付款单位与收款单位经过协商,继续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应另开商业承兑汇票,并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同样,收款单位在收到付款单位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后,也应作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付款单位在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因无力支付票款而收取的罚金凭证时应按规定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付款单位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出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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