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冠疏伐的生理生态基础及方法?

如题所述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290-2005

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

2005-06-28 发布 2005-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290-2005

目 次

前言 I
引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抚育原则 6
4 抚育对象 8
5 林木分级 9
6 抚育方法 10
7 森林抚育调查设计与施工 13
8 抚育质量核查 16
附录A 18
附录B 19
附录C 20
参考文献 21

DB11/290-2005

前言

为适应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的需要,提高森林抚育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国标GB/T 15781—1995基础上,结合北京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实际编制而成。主要定义采用国标GB/T 15781—1995定义。
本标准附录A、B、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林业局提出,由北京市林业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林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敬、杜鹏志、徐程扬、蔡宝军、王继兴、
闫学强。

DB11/290-2005

引言

北京市的生态公益林中,中幼龄林的面积为37.2万公顷,占现有林地总面积的81.8%以上,而且仍在逐步扩大。这些森林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及时而合理的抚育是改善林分环境的主要措施,对提高造林保存率,促进林木的生长,以改善首都的生态环境,为市民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更好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是林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必须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切实保证抚育作业质量。为使我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开展,编制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地方标准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非常重要。

DB11/290-2005

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对象、抚育方法、调查设计与施工、核查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的抚育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生态)公益林 non-commercial forest
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GB/T18337.1—2001,定义2.1]
2.2
天然次生林 secondary forest
原始林或人工林,经人为的或自然的因素破坏之后,未经人为的合理经营,借助自然力量恢复起来的一种天然林。
2.3
飞播林 Aerial seeding stand
用飞机撒播种子造林方法形成的森林。
2.4
人工林 plantation
用植苗、播种、扦插和其他各种人工方法培育的森林。
[GB/T15781—1995,术语2.3]
2.5
风景林 handscape forest
以满足人类生态需求,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森林。有各种风景设施。
2.6
混交林 mixed forest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树种组成的林分。任一树种在林内所占的比例均不足65%,而且能够较长时间形成稳定的群体的林分。
2.7
中幼林 young-middle aged forest
幼龄林和中龄林的统称。幼龄林是森林生长发育的幼年阶段,通常指Ⅰ龄级或Ⅱ龄级的林分;中龄林也叫壮龄林,指林龄为Ⅲ龄级至不超过Ⅳ龄级的林分。
2.8
主要树种 main species
混交林中符合经营要求的居于主要地位的树种。
2.9
伴生树种 accompanying species
混交林中居于从属地位,陪伴和促进主要树种生长的树种。
2.10
自由木free tree
在天然林中,散生于林层上方,树冠庞大的林木。
2.11
林分 stand
在林木起源、林相、树种组成、年龄、地位级、疏密度、林型等内部特征相同的一个群落,并与相邻群落有所区别的一片森林。
2.12
林龄 stand age
林分中林木的平均年龄。
2.13
立地site
林地上影响林木生长发育的自然环境因子的综合。
2.14
蓄积量 volume
单位面积林地上所有活立木材积的总和,以m3为单位。
2.15
郁闭度 crown density
林分中树冠彼此连接的程度。以林分整个乔木树冠的垂直投影面积与此林地总面积的比值来表示。
2.16
林分密度 stand density
单位面积林地上活立木的株数。
2.17
林窗 gap
直接处于林冠空隙下,仍保持森林环境特点、面积在25m2以上的空地面积。
[GB/T 18337.1—2001,定义2.18]
2.18
林层 storey
林分中,林木构成的层次。
2.19
林木分化 differentiatian of tree form in even-aged stand
林木在树种相同、年龄相同、立地条件一致的地段上,高矮、粗细和生活力方面随着森林生长发育而表现出来的差异。如某个地段上,平均树高为1,则最高的1.2,最矮的为0.8;同样,如果平均树干胸高直径为1,则最大的为1.7,最小的0.5。林木分化的程度,因其自身的遗传性及环境特点而异。
2.20
生长季 growing season
在某一确定地区一年中适合植物生长的时期。
2.21
生态交错区 ecotone
生态交错区又称群落交错区或生态过渡带,是两个或多个生态地带之间(或群落之间)的过渡区域。如森林和草原之间有一森林草原地带,两个不同森林类型之间或两个草本群落之间也都存在交错区。生态交错区的形状与大小各不相同。过渡带有的宽,有的窄;有的是逐渐过渡的,有的变化突然。群落的边缘有的是持久性的,有的在不断变化。
2.22
生物多样性 bio-diversity
单位空间或地段内生物物种的多样化程度。包括所有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种类,可用单位调查空间或地段上所有物种的种类数表示。
2.23
食物链 food chain
物种之间通过相互攫食而行成的连锁关系。
2.24
中幼林抚育 young-middled aged forest tending
在幼龄林和中龄林阶段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在林分中适时采取割灌(草)扩埯、定株、间伐、修枝等人为干预措施,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所采取的营林措施的总称。
2.25
定株 singling
在幼林中,按照合理的密度保留一定林木的抚育作业。
2.26
修枝 pruning
又称人工修枝。人为地剪去树冠下部的枯枝及部分活枝。剪去树干上部分活枝的措施称为绿修;剪去树干下部枯枝的措施称为干修。
2.27
卫生伐sanitation cutting
为改善森林的卫生状况、促进林木健康生长而进行的采伐。
2.28
生态疏伐 ecological thinning
为使森林形成林冠梯级郁闭,林内大、中、小立木都能直接接受阳光,诱导形成复层异龄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而进行的一种综合抚育方法。
[GB/18337.1—2001,定义2.20]
2.29
景观疏伐 thinning for landscape impoving
对风景林按森林美学的原理,改造或塑造森林景观,创造自然景观异质性的一种抚育方法。
[GB/18337.1—2001,定义2.21]
2.30
抚育采伐标准地 thinning plot
为抚育采伐作业设计或科学研究、检查抚育效果提供依据的一定面积的森林地段。它能够反映待测林地的平均指标,是整个林分的缩影,通过它可以获得林分的各种数量和质量指标。有临时标准地和固定标准地之分。后者有不进行采伐的对照区。
2.31
疏伐强度 thinning intensity
砍伐和保留林木的程度。常用采伐木的蓄积(或株数)占小班蓄积(或总株数)的百分率表示。合理的强度取决于经营目的、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以及经济条件。一般根据森林的生长与立木之间的数量关系,在不同的生长阶段按照合理的密度确定。确定合理的强度可依据蓄积、最适株数、郁闭度等方法。
3 抚育原则
总原则是“留优去劣,留强去弱,分布均匀,疏密适度”。
3.1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则
3.1.1 保留林分中不影响主要树种生长的乔、灌、草,促进林分发育为复层林,保持森林的近自然状态,给林中鸟、兽提供生息繁衍的场所;保留桑树、构树、欧李、悬钩子、山楂、杜梨、栎类等乔灌木,以维护鸟类、小兽类的食物链;
3.1.2 保护森林中珍贵的动物和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3.1.3 保护天然更新的实生幼树,促进林分发展成异龄林;
3.1.4 林中空地和林窗是重要的生态交错区,要尽可能地保留其自然植被。
3.2 注重景观效果的原则
3.2.1 保留林分中有观赏价值的“春花秋叶”的乔灌木,如山桃、山杏、黄栌、杜鹃等;
3.2.2 在保证林分健康的条件下,保留观赏价值高的自由木,以及生长奇特的多头树、畸形树、寄生树等特形树,使其成为林中景观。
3.3 注重树种配置的原则
在人工纯林中应尽可能保留天然次生树种,不应将混交林伐为纯林。

4 抚育对象
4.1 防护林
目的树种多,抚育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沙化的防护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抚育对象。
——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植被受光困难的林分;
——遭受病虫、火灾、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受害木达到10%以上的林分;
4.2 特种用途林
抚育不会造成特种功能降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抚育对象。
——密度过大,竞争激烈,林木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风景游憩需求的林分;
——生长发育不良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分;
——遭受病虫、火灾、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受害木达到5%以上的林分;
——出于观赏目的需要改变群落结构与组成的林分。
4.3暂缓或有限制地进行抚育的森林
4.3.1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森林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抚育,缓冲区原则上不进行抚育,试验区的森林只进行卫生伐,在试验区内按试验设计进行抚育。
4.3.2 山体坡度36°以上或土层瘠薄、岩石裸露,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林分,一般不进行抚育间伐;
4.3.3 国家级森林公园,除林分过密和景观改造等情况外,一般不进行抚育间伐;
4.3.4 国防林和环境保护林只进行卫生伐。
5 林木分级
5.1 人工林及天然次生林中的单层同龄纯林林木分为5级:
林木分级是确定间伐木的重要依据。根据林木的生长、受光情况及在林分中所处的位置,将林木分为五级。
Ⅰ级木—优势木。树高最高,胸径最大,树冠处于主林层之上,几乎不被挤压。
Ⅱ级木—亚优势木。胸径、树高仅次于优势木,树冠形成林冠层的平均高度,侧方多少会受到挤压。
Ⅲ级木—中等木。胸径、树高均为中等,树冠能伸到主林层,但侧方受挤压。
Ⅳ级木—被压木。树干纤细,树冠窄小且偏冠,处于主林层之下或只有树梢能达到主林层。
Ⅴ级木—濒死木、枯死木。处于主林层之下,生长衰弱,接近死亡或已经死亡。
5.2 天然混交林或复层林林木分为3级:
优良木—树干圆满通直,天然整枝良好,树冠发育正常,生长旺盛,有培育前途的林木。
辅助木—有利于促进优良木天然整枝和形成良好干形的,对土壤有保护和改良作用的及伐除后即可能出现林窗或林中空地的林木。
有害木—枯立木、濒死木、罹死木、被压木以及妨碍优良木与辅助木生长的林木。

6 抚育方法
6.1主要内容
幼林抚育可分为割灌(扩埯草)、定株(间苗)、修枝、补植等经营管理措施;中林间伐是指以生态疏伐、景观疏伐为主的森林经营管理措施。林龄组的划分标准,执行附录A。
6.2 抚育措施
6.2.1 割灌(草)扩埯
当幼树受周围的灌草遮蔽、盖压而影响生长时,需割除幼树周边1m2左右范围的灌木、杂草,为便于集水,同时进行培埂、扩埯,以促进幼树的正常生长发育。适用于幼林。
6.2.2 定株抚育
在幼林出现明显营养空间竞争前进行定株抚育。伐除过密的幼树,同时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定株一般分2~3次进行。对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形成的幼林必须进行定株抚育。
人工林定株,造林密度(株数/单位面积)设计合理的,每个种植点(穴)有多株幼树者,根据林木生长状况进行定株,每个种植点(穴)保留1株;株行距太小者,需按照合理密度进行定株,每667m2视具体情况保留70~150株,且分布要均匀。
天然次生林定株,阔叶树种胸径大于等于6cm的,每667m2视具体情况保留70~150株,且分布要均匀;胸径小于6cm的阔叶树萌生丛,每667m2视具体情况保留150株以上,且分布要均匀。
飞播林定株,树高小于2米的苗木每667m2视具体情况保留150~440株以上,树高大于等于2米的苗木每667m2保留70株以上,且分布要均匀。
6.2.3 补植
主要适用于林相残破的林分,根据林分内林隙的大小与分布特点,采用均匀补植或局部补植的方式,补植后形成不同树种或不同起源镶嵌分布的混交群落。针叶树纯林或以针叶树为主的林分,补植阔叶树种;阔叶树纯林,补植针叶树种或与其不同的阔叶树种,以形成不同树种的混交林。经补植的林分,树种不能少于2个,且一个树种的比例不能超过65%。种植密度参见附录B。
6.2.4 修枝
剪去树冠下部已枯死、濒临枯死的枝条。修枝措施主要适用于中龄林。
6.2.4.1目的
消除死节,减少活节,加大树干饱满度,提高观赏和防护功能;改善林内通风和光照状况,促进林木生长,减少树干火、雪压和风害的发生程度,防止病虫害发生。
6.2.4.2开始期
林分郁闭,树干下部出现枯枝后开始。
6.2.4.3间隔期
针叶树在前一次修枝后出现两轮枯枝时再行修剪;阔叶树的间隔期一般为3年。
6.2.4.4季节
一般树种以冬末春初为宜。有些萌芽力很强的树种和冬春修枝会形成严重伤流的树种,宜在树木生长旺盛季节进行修枝。
6.2.4.5方法
修枝分为干修和绿修两种;针叶树多进行干修,阔叶树多进行绿修。
修枝采用平切法(贴近树干修枝),要求切口平滑,不撕裂树皮。
6.2.4.6强度
幼龄阔叶树和针叶树不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中龄阔叶树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
6.2.5 生态疏伐
6.2.5.1 适用条件
山体坡度小于25度、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郁闭度大或密度大的林分。
6.2.5.2 伐除木选择
一般要伐除枯倒木、濒死木(Ⅴ级木)、和被压木(Ⅳ级木),保留优势木、亚优势木、中等木和适量的灌木、藤蔓与草本;对于过密的林分,还应考虑适量伐除部分中等木(Ⅲ级木)。同时,应注意保留林缘木、林界木和孤立木。对复层林要根据林木生物学特性,注意各林层的合理分布。
6.2.5.3 疏伐强度
一次生态疏伐强度不超过蓄积(或总株数)的15~20%,伐后郁闭度应保留在 0.6~0.7。飞播林首次疏伐后郁闭度应控制在0.7~0.8。
天然次生林生态疏伐强度,用面积单位立木株数作为控制指标。立地条件好的地段保留株数要适当小些,反之则大些。适宜保留密度执行附录C。
6.2.6 景观疏伐
风景林按森林美学原理和不同的景观特点进行景观疏伐,改造或塑造新的景观,创造自然景观的异质性,提高林分的可及度,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旅游和观赏价值。
6.2.7 卫生伐
坡度小于25度的风景林可进行卫生伐,伐除病腐木、枯立木等严重影响森林培育目的的林木。

7 森林抚育调查设计与施工
7.1 抚育作业设计资质
抚育作业设计应由具备林业调查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或由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基层单位承担。
7.2 设计文件编制
以市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乡镇(县属国有林场)等为单位编制。
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要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优先安排最急需抚育管理的重点地区的林分。
7.3 调查设计内容与施工
7.3.1 作业区区划
按经营目的、树种、起源、林龄、立地等因子将作业区区划为不同类型小班,测算汇总出面积。
7.3.2 标准地设置
7.3.2.1 以作业小班为单位设置标准地;
7.3.2.2 标准地数量、大小和形状
每小班设置1~3块典型标准地,每块标准地面积不小于300m2;标准地应均匀分布在作业小班内,对小班内林分的不同情况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标准地的形状一般要设计为长方形或正方形,以便于生产操作;
7.3.2.3 绘图和标号
将标准地内各林木的位置绘在坐标纸上,并进行林木编号和每木检尺,测定树高(H)和胸径(D)。
7.3.2.4 间伐量计算
计算标准地的伐前、伐后郁闭度;根据林木分级和间伐木选择的原则,结合现场每木调查情况,在标准地林木位置图上确定伐除木,计算伐除木株数和蓄积,利用伐前和伐后的数据,计算间伐强度(株数强度、蓄积强度和伐后郁闭度)。
株数强度:
D=a÷A×100%
D—株数强度
a—间伐林木株数
A—标准地林木总株数
蓄积强度:
G=v÷u×100%
G—蓄积强度
v—间伐林木蓄积量
u—标准地林木总蓄积量
郁闭度强度:
q=p÷s
q—伐后郁闭度
p—保留木树冠投影面积
s—标准地面积
7.4 编写调查设计施工说明书
调查设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的依据和原则、作业设计地区的基本情况、标准地调查表、林木位置图、抚育间伐作业区划图、抚育的技术措施、抚育作业施工安排、人员组织。对松属类林分的抚育间伐,区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部门应提出预防意见,加强对危险性病虫害的监测。
7.5 施工技术要求
7.5.1 先标号后砍伐
由设计技术人员对间伐木进行双标号(也称间伐号树),即胸号和地号,然后由施工人员按标号砍伐施工。
7.5.2 间伐作业注意事项
按照由山下向山上的顺序进行间伐作业;
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
不得损伤保留木。
7.5.3 抚育剩余物清理和伐桩处理
抚育剩余物的清理方式可多样化。主要景区应及时将间伐木及大小枝桠清出林地外,保持间伐迹地清洁整齐,有条件的情况下,提倡将剩余物进行机械粉碎后撒盖于林内,加快其腐烂;以防护为主的林分可堆积任其腐朽。
对松属类林分的伐根进行覆土处理,以免因松脂气味诱集红脂大小蠹,危害健康的林木。
7.5.4 抚育间伐的监督检查
技术人员要现场带工,严格按照批准的抚育间伐设计方案进行作业。

8 抚育质量核查
8.1核查要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其审批、审核的抚育设计及其施工质量组织专人进行抽样检查和验收。检验合格的单位要发给检验合格证书,检验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返工,直到合格方能发证。
设计质量检查的抽样比为原测量标准地数的5~10%,小班面积的1~5%。现场核实标准地的测树因子、抚育作业设计等项目。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按照作业设计小班进行。林分因子采用机械抽样方法现地实测,实测样地的最小面积不得小于200m2,每小班的实测样地数3块以上,样地累计面积不得低于作业面积1%。
8.2中林间伐核查
8.2.1 林分郁闭度降低,不小于0.2。
林分抚育后郁闭度在0.6~0.7范围内;或不低于0.7。
8.2.2 按照“留优去劣、留强去弱、分布均匀、疏密适度”的原则,伐除Ⅳ级和Ⅴ级木。
8.2.3 混交林伐后能保持原混交树种组成。
8.2.4 纯林和混交林伐后能保留天然侵入种和特色灌木草本。
8.2.5 间伐木的伐桩低于5厘米,伐桩上应标有地号。
8.2.6 抚育剩余物清理得当(粉碎、平铺、归堆),松类伐根覆土处理。
8.3 修枝核查
8.3.1修枝强度符合标准
阔叶树幼龄林、针叶树修枝不超过树高的1/3;阔叶树中龄阔叶林修枝不超过树高的1/2;风景林要剪除林冠下全部干死枝条。
8.3.2 修枝切口平滑,无撕裂树皮现象。
8.3.3 修枝季节适宜,无伤流现象发生。
8.4 割灌(草)扩埯核查
幼树不被灌草盖压,通风透光,幼树周边环境整齐,1 m2范围内草灌清除干净;培埂要夯实、扩埯要开口向上,以便于集水。
8.5 幼树定株核查
8.5.1 各种林分按保留密度定株。
人工林保留70~150株/667m2;天然次生林保留150~330株/667m2。
8.5.2 每个种植穴保留1株幼树;飞播林定株,按照树高2米以下的苗木每667m2保留150~440株,树高2米以上的苗木每667m2保留70株以上的标准进行定株。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森林龄级、龄组划分标准表
单位:年
树 种 起源 龄级年限 林龄组的划分 主伐年龄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侧 柏 天然 20年 1-60 61-100 101-120 121-160 ≥161年 ≥121年
人工 20年 1-40 41-60 61—80 81-120 ≥121年 ≥81年
落 叶 松 天然 20年 1-40 41-60 61—80 81—120 ≥141年 ≥81年
人工 10年 1-20 21-30 31—40 41—60 ≥61年 ≥41年
油 松 天然 10年 1-30 31-50 51—60 61—80 ≥81年 ≥61年
人工 10年 1-20 21-30 31—40 41—60 ≥61年 ≥41年
栎类、胡桃楸等阔叶树 天然 20年 1-40 41-60 61—80 81—120 ≥121年 ≥81年
人工 10年 1-20 21-40 41—50 51—70 ≥71年 ≥51年
山杨、桦树、椴树、榆树、槐等中生树种 天然 10年 1-30 31-50 51—60 61—80 ≥81年 ≥61年
人工 10年 1-20 21-30 31—40 41—60 ≥61年 ≥41年
杨树、柳树、刺槐、泡桐等速生树种 人工 5年 1-10 11—15 16—20 21—30 ≥31年 ≥21年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生态公益林补植后密度 单位:株/667m2

树种(组) 株数
油松 80~267
落叶松 70~167
侧柏 100~233
刺槐 70~167
榆树 53~107
蒙古栎、辽东栎 100~133
麻栎、栓皮栎 42~80
元宝枫、五角枫 42~80
香椿、臭椿 50~67
杨树 40~107
山杏、山桃 23~33
紫穗槐、沙棘 110~220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天然次生林生态疏伐不同径阶适宜保留株数
森林类型 面积单位 不同径阶(cm)保留株数
6cm 8cm 10cm 12~14cm 16~18cm 20~22cm 22cm以上
针阔混交林 株/hm2 4000~6400 2100~4400 1580~2730 930~1790 810~1320 700~880 640~830
株/667m2 267~427 140~293 105~182 62~119 54~88 47~59 43~55
硬阔叶林 株/hm2 2550~4110 1490~2980 1130~2050 850~1300 780~1030 650~890 600~790
株/667m2 170~274 99~198 75~137 57~87 52~69 43~59 40~53
软阔叶林 株/hm2 4060~6540 2020~4610 1590~2920 1040~2050 910~1520 780~910
株/667m2 271~436 135~307 106~195 69~137 61~101 52~61
杨桦林 株/hm2 2460~4330 2010~3660 1450~2550 1180~2020 900~1320 760~1000
株/667m2 164~289 134~244 97~170 79~135 60~88 51~67

参考文献

1.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2.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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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B11/T126 封山育林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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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28
  下层疏伐法 也称德国疏伐法,主要砍伐居于林冠下层生长落后、 径级较小的被压木、 濒死木和枯立木,也砍伐个别粗大的干形不良木。该法主要用于、、等针叶纯林。伐后可改善卫生状况,提高森林的稳定性,并可促进保留木的生长。由于只砍伐在自然选择中将被淘汰的下层木,而不改变自然选择的趋势,森林仍保持较好的水平郁闭。疏伐所得,大都为径级较小的木材,经济效果较差。
  上层疏伐法 也称法国疏伐法。主要砍伐与优良上层木相竞争的居于林冠上、中层的林木,也砍伐林冠下层的濒死木和枯立木。砍伐木时,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或称辅助木)和有害木 3类。干形优良、树冠发育正常、生长旺盛的林木是优良木,属培育对象;有利于优良木生长的林木为有益木,属保留对象;树冠庞大、干形尖削或分叉多节的林木和妨碍优良木生长的林木是有害木,应予伐除。上层疏伐主要用于橡树等阔叶林,能加长林冠层,形成垂直郁闭的林冠结构,有利于光能利用。由于上层疏伐主要砍伐上、中层林木,积极干预了森林自然选择的进程,能为保留木提供较好的生长条件。上层疏伐要求较高的技术。疏伐后林冠水平郁闭降低较大,易遭受风害,在阳性针叶纯林中应用上层疏伐效果不良。此外,还有上层疏伐法的一种变型——综合抚育法,广泛应用于苏联。实施时在林内把在生态上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为若干个植生组。以植生组为单位将林木划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然后进行疏伐。上述诸方法都须选择采伐木后再疏伐,统称选择性疏伐。
  机械疏伐法 每隔一定距离,机械地确定采伐木或采伐行。又称几何形疏伐,或行列疏伐。凡定为采伐木或采伐行的林木,不管其大小和品质的优劣一律伐除。机械疏伐不进行选木,所以又称非选择性疏伐。工艺简单,工效高,成本低,便于机械化作业和清理采伐迹地;但疏伐后,由于保留木中有一些是小径木或生长不良木,林分生长量常较选择性疏伐为低,林木质量也较差。
  强度 可分一次疏伐强度和疏伐总强度两种。一次疏伐强度指一次伐去的材积量或株数。疏伐总强度是综合疏伐量和疏伐频度的一种量度。疏伐频度指疏伐次数。不同的疏伐强度对林木的生长和成熟期等产生不同的影响。表示每次疏伐强度的指标有两种:一种以每次采伐木的胸高断面积或占原林分胸高总断面积或蓄积量的百分率表示;一种以每次采伐木的株数占原林分总株数的百分率表示。这两种指标常结合应用。采伐强度一般分成 4级:弱度——砍去原蓄积量的15%以下;中度——16~25%;强度——26~35%;极强度——36%以上。确定疏伐强度的方法有定性疏伐和定量疏伐两大类。
  定性疏伐 以林木的干型和树冠形态作为基础。用林木生长分级法、树冠分级法或其他分级法确定哪个等级的林木应该伐去。其采伐强度要在选定采伐木后才能计算。
  定量疏伐 根据生态学和林木直径、树高、材积生长与林分密度之间的数量相关关系,在林分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按经营目的设计单位面积保留木的株数,确定采伐强度。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①根据胸高直径定量疏伐。冠幅宽,胸高直径也大。冠幅与直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1079-01]式中为树冠幅;D为胸高直径;、为待定系数。根据预定要达到的胸高直径量,算出树冠幅及相应的营养面积,再推算出单位面积宜保留的株数,确定采伐木的数量。据研究,直径与冠幅之间的函数关系不受立地条件和年龄变化的影响,只随着树种而变化,且测定直径较容易,故应用较普遍。②根据树高定量疏伐。树冠幅度与树高之间的比值称为树冠系数。树冠系数可作为该树种所需营养面积的指标,并随树种、年龄阶段而变化。不少树种采用1/5~1/4的树冠系数。确定合适的树冠系数后,测得林分平均高,以平均高乘上树冠系数经平方后得出一株林木所需的营养面积,进一步就可求得单位面积上保留木的株数,定出砍伐木的株数。③根据林分生长过程表定量疏伐。生长过程表能反映各年龄阶段疏密度为 1.0时的单位面积胸高断面积、蓄积量和林木株数的变化过程。疏伐时,根据经营目的定出保留的断面积和蓄积量,对照现实林分情况确定疏伐强度。一般经疏伐后疏密度不应低于0.6~0.8。④根据林分密度管理图定量疏伐。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创造。林分密度与直径、蓄积量之间存在一定的数量关系,即存在密度效应。根据各个年龄阶段的数量关系,应用数理统计的方法,选择能反映密度效应的数学模型,就可编制出林分密度控制图(见图[落叶松人工林密度控制图])。该图用双对数座标表示,由等树高线、等直径线、等疏密度线、自然稀疏线和最大密度线等组成,综合地表示了林分生长过程中林分的各种变量与密度之间的数量关系,以之作为定量疏伐的依据。图中右上方的斜线是最大密度线,作为疏密度1.0。按经营目的确定应保留的疏密度,即可由图上查得保留木的株数,对照现实林分株数,即可定出疏伐强度。施用密度管理图进行定量疏伐还可预测林分以后的生长情况。
  期限 分为开始期、重复期和结束期。
  开始期 视树种特性和林分密度而异。当林分郁闭时,林木间发生竞争,树冠发育受到抑制,疏伐宜在林木生长量下降,尤其是胸径生长量明显下降时开始。林分郁闭度超过0.9,自然径级0.8以下的小径木占1/3强,或林木自然整枝达 1/3以上的幼林可开始疏伐。如疏伐材太小、太少,经济上无收益,可推迟疏伐的开始期,而常以林分达到一定直径或一定树高作为疏伐开始期的指标。
  重复期 指相邻两次疏伐的间隔年数。又称疏伐间隔期。疏伐后林冠疏开,保留木树冠扩展,直径生长量和材积生长量提高。等到林冠恢复郁闭、直径生长量重新下降时,就需要再次进行疏伐。重复期的长短与疏伐强度密切相关。采取长重复期强度疏伐,一次疏伐能取得数量较多的木材,对经济收益上较有利,但林分总生长量较少,且主伐木年轮宽度不匀,材质较差。采取短重复期的多次弱度疏伐,经济收益较少,但能使林分保持较大的生长量,形成少节的良材。一般弱度疏伐的重复期为3~5年,中、强度疏伐的间隔期为5~10年。
  结束期及疏伐季节 疏伐可以到前一个龄级结束。疏伐一般全年都可进行。在中国北方林区,以冬季较好;在南方则以秋末冬初至早春较好。为抑制萌芽力强的树种的萌条生长,则北方宜在春夏之交,南方宜在夏季进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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