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的文言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9

1. 伯俞泣杖 文言文

韩伯俞,汉代梁州人。

生性孝顺,能先意承志,所以深得母亲欢心。只是母亲对他十分严厉,尽管对他非常疼爱,但是偶尔也会因他做错事而发火,用手杖打他。

每当这时,他就会低头躬身地等着挨打,不加分辨也不哭。直等母亲打完了,气也渐渐消了,他才和颜悦色地低声向母亲谢罪,母亲也就转怒为喜了。

到了后来,母亲又因故生气,举枝打他,但是由于年高体弱,打在身上一点也不重。伯俞忽然哭了起来,母亲感到十分奇怪,问他:“以前打你时,你总是不言声,也未曾哭泣。

现在怎么这样难受,难道是因为我打得太疼吗?”伯愈忙说:“不是不是,以前挨打时,虽然感到很疼,但是因为知道您身体康健,我心中庆幸以后母亲疼爱我的日子还很长,可以常承欢膝下。今天母亲打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疼,足见母亲已筋力衰迈,所以心里悲哀,才情不自禁地哭泣。”

韩母听了将手杖扔在地上,长叹一声,无话可说。[。

2. 取而杖之客次文言文翻译

【原句】 登进士第,调临濮尉,知须城县。

县为郓治所,郓吏犯法不可捕,默趋府,取而杖之客次,阖府皆惊。【译文】 考中进士,调任临濮县尉,主管须城县。

须城县是郓城府治所,郓城的官吏犯了法须城县不能抓捕,马默小步快走到郓城府,到官府接待来客的地方拿来人犯然后杖责了他,整个郓城府的官民都很吃惊。【注释】客次:(1)接待宾客的处所。

(2)客中的住处;客邸。 宋史·卷三百四十四·列传第一百三·马默传 (宋史·卷三百四十四·列传第一百三·孙觉、李常、孔文仲、李周、鲜于侁、顾临、李之纯、王觌、马默传) 【原文】 马默,字处厚,单州成武人。

家贫,徒步诣徂徕从石介学。诸生时以百数,一旦出其上。

既而将归,介语诸生曰:“马君他日必为名臣,宜送之山下。” 登进士第,调临濮尉,知须城县。

县为郓治所,郓吏犯法不可捕,默趋府,取而杖之客次,阖府皆惊。曹佾守郓,心不善也,默亦不为屈。

后守张方平素贵,掾属来前,多闭目不与语。见默白事,忽开目熟视久之,尽行其言,自是诿以事。

治平中,方平还翰林,荐为监察御史裹行,遇事辄言无顾。方平间遣所亲儆之曰:“言太直,得无累举者乎?”默谢曰:“辱知之深,不敢为身谋,所以报也。”

时议尊崇濮安懿王,台谏吕诲等力争以为不可,悉出补外。默请还之,不报。

遂上言:“濮王生育圣躬,人谁不知。若称之为亲,义无可据,名之不正,失莫大焉。

愿蔽自宸心,明诏寝罢,以感召和气,安七庙之神灵,是一举而众善随之也。”又言:“致治之要,求贤为本。

仁宗以官人之权,尽委辅相,数十年间,贤而公者无几。官之进也,不由实绩,不自实声,但趋权门,必得显仕。

今待制以上,数倍祖宗之时,至谋一帅臣,则协于公议者十无三四。庶僚之众,不知几人,一有难事,则曰无人可使。

岂非不才者在上,而贤不肖混淆乎?愿陛下明目达聪,务既其实,历试而超升之,以幸天下。” 刑部郎中张师颜提举诸司库务,绳治不法,众吏惧摇,飞语谗去之。

默力陈其故,以为:“恶直丑正,实繁有徒。今将去积年之弊,以兴太平,必先官举其职。

宜崇奖师颜,厉以忠勤,则尸素括囊之徒,知所劝矣。” 西京会圣宫将创仁宗神御殿,默言:“事不师古,前典所戒。

汉以诸帝所幸郡国立庙,知礼者非之。况先帝未尝幸洛,而创建庙祀,实乖典则。

愿以礼为之节,义为之制,亟止此役,以章清静奉先之意。”会地震河东、陕西郡,默以为阴盛,虑为边患,宜备之。

后数月,西夏果来侵。神宗即位,以论欧阳修事,通判怀州。

上疏陈十事:一曰揽威权,二曰察奸佞,三曰近正人,四曰明功罪,五曰息大费,六曰备凶年,七曰崇俭素,八曰久任使,九曰择守宰,十曰御边患。揽威权,则天子势重,而大臣安矣;察奸佞,则忠臣用,而小人不能幸进矣;近正人,则谏诤日闻,而圣性开明矣;明功罪,则朝廷无私,而天下服矣;息大费,则公私富,而军旅有积矣;备凶年,则大恩常施,而祸乱不起矣;崇俭素,则自上化下,而民朴素矣;久任使,则官不虚授,而职事举矣;择守宰,则庶绩有成,而民受赐矣;御边患,则四远畏服,而中国强矣。

除知登州。沙门岛囚众,官给粮者才三百人,每益数,则投诸海。

砦主李庆以二年杀七百人,默责之曰:“人命至重,恩既贷其生,又从而杀之,不若即时死乡里也。汝胡不以乏粮告,而颛杀之如此?”欲按其罪,庆惧,自缢死。

默为奏请,更定《配岛法》凡二十条,溢数而年深无过者移登州,自是多全活者。其后苏轼知登州,父老迎于路曰:“公为政爱民,得如马使君乎?” 徙知曹州,召为三司盐铁判官。

以默与富弼善,且论新法不便,出知济、衮二州。还,提举三司帐司。

为神宗言用兵形势,及指画河北山川道里,应对如流。神宗喜,将用之,大臣滋不悦,以提点京东刑狱。

默性刚严疾恶,部吏有望风投檄去者。金乡令以贿著,其父方执政,诒书曰:“马公素刚,汝有过,将不免。”

令惧,悉取不义之物焚撤之。改广西转运使,会安化等蛮岁饥内寇,默上平蛮方略,以为“胜负不在兵而在将。

富良宵遁,郭逵怯懦;邕城陷没,苏缄老谬;归仁铺覆军,陈曙先走;昆仑关丧师,张守节不战,侬智高破亡,因狄青之智勇;欧希范之诛灭,乃杜杞之方略,此足验矣。” 以疾求归,知徐州。

属城利国监苦吴居厚之虐,默皆革之。召为司农少卿。

司马光为相,欲尽修祖宗法,问默以复乡差衙前法如何?默曰:“不可。如常平,自汉为良法,岂宜尽废?去其害民者可也。”

其后役人立为一州一县法,常平提举官省归提刑司,颇自默发之。除河东转运使。

时议弃葭芦、吴堡二砦,默奏控扼险阻,敌不可攻,弃之不便。由是二砦得不弃。

移衮州,请褒录石介后,诏官其孙。东州荐饥,流民大集,所振活数万计。

入拜卫尉卿,权工部侍郎,转户部。告老,以宝文阁待制复知徐州,改河北都转运使。

初,元丰间,河决小吴,因不复塞,纵之北流。元祐议臣以为东流便,水官遂与之合。

默与同时监司上议,以北流为便。御史郭知章复请从东流,于是作东西马头,约水复故道,为长堤壅河之北流者,劳费甚大。

明年,复决而北,竟不能使之东。 久之,告老,。

3. 文言文“丈”和“仗”意思相通吗

文言文“丈”和“仗”意思不相通。

丈 zhàng

①十尺为一丈。《与朱元思书》:“水皆缥碧,千丈见底。”

②测量。《左传·襄公九年》:“巡丈城。”

③对长辈的敬称。《大戴礼·本命》:“丈者,长也。”

仗 zhàng

①刀、剑、戈、戟等武器的总称。《智取生辰纲》:“歇下担仗,那十一人都去松林树下睡倒了。”成语有“明火执仗”。

②仪仗。《高祖还乡》:“拿着些不曾见过的器仗,穿着些大作怪的衣服。”

③执,拿。《盐铁论·结和》:“高皇帝仗剑定九州。”

④依靠;凭借。《赤壁之战》:“将军神武雄才,仗父兄之烈。”

⑤宫廷、官府内持兵器作侍卫和表示礼仪的人。《新唐书·仪卫志》:“朝会之仗……号衙内五卫。”

4. “用刑惨急,数有杖死者”有关的文言文

“杖”字错了,这句话的原文应该是:“用刑惨急,数有仗死者”,出自《宋史.陈尧咨传》。

“仗”是通假字,同“杖”。“数”读音是“shuo”,四声,意为“多次,多个”。

整句可以翻译为“(他)为官严苛,(对审问之人)用刑极为惨重,有很多次都以杖刑把人打死了”。北宋著名文学家欧阳修所写的《卖油翁》一文中,提到“陈康肃公尧咨善射,当世无双,公亦以此自矜”。

其中的“陈康肃公尧咨”,就是陈尧咨(字嘉谟,北宋书法家,擅长箭术。阆中人,宋真宗年间中状元,历任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翰林学士、武信节度使等职,谥号“康肃”,世称“陈康肃公”)。

5. 杖羊皮 杖蒲团文言文翻译,谢谢啊啊

出自明代冯梦龙《智囊》

(“杖羊皮”原文 ) 魏李惠为雍州刺史, 有负薪 、负盐者同弛担憩树阴 。 将行 , 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 。惠曰 :“此甚易辨!乃令置羊皮于席上,以杖击之,盐屑出焉 。负薪者乃服罪 。

( 译文)后魏人李惠任雍州刺史时 , 有挑木柴的与挑盐的两人,同时放下担子在树荫下休息。 将要行走时, 却争夺一张羊皮 ,各说是自己垫背的东西。李惠说:“这很容易分辨 !"于是命令将羊皮放置在座垫上,用木杖拍击,掉落出来的都是盐屑 。 挑木柴的人才认罪 。

(“杖蒲团”原文)江淮省游平章显沿,为政清明。有城中银店失一蒲团,后于邻家认得 。邻不服,争詈不置。 游行马至 ,问其故, 叹曰:“ 一蒲团直几何, 失两家之好! 杖蒲团七十,弃之可也! ” 及杖 ,得银星,遂罪其邻 。

江淮省游平章(游显沿)为政清明 。城里有间银店遗失一个蒲团 ,后来在邻居家认出来 ,但邻居不服,双方争执责骂不止 。游显沿骑马经过此地,问是何故。叹息道:“ 一个蒲团值多少钱,而伤了两家的和气 ! 杖打蒲团七十下 ,把它丢弃就行了! "等到用杖打,打出一些细碎的银屑 , 因而判邻居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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