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29
交通事故中客运车辆中乘客受伤的,可以以交通事故或运输合同关系提出赔偿诉求,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1、医疗费,你的理解是正确的,需要提相关的票据凭证,疾病证明材料,出院小结或治疗结论等。
2、营养费不是以天数计算,网络上比较多出现天数的计算法不知从何而来。营养费一般没有所谓的标准,正常是以伤情及疗养实际情况来确定。比较常见做法是参照医疗费额度,根据伤情轻重不超过30%。
3、精神损害赔偿,未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的,一般会予以支持。
4、护理原则是一人为标准,你的伤情估计很难能够支撑两个护理的理由。
5、误工费有相应的核算标准,需要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工资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提供参照上一年度行业标准核算。
6、交通费需要提供相应车票证据,500元虽不过分,但是无法收集到那么票据,不一定支持。
7、住宿费只能以正常普通宾馆平均住宿价格核算,高档酒店等住宿票据不会支持。
8、伙食补助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很多地方到达不到30元每天
其他:
1、如果是通过诉讼正常不会达到你现在预期的赔偿标准,可以通过协商看看能否到达你预期的赔偿标准。
2、你的伤情右臂非粉碎性或多次骨折,且影响到正常的工作或生活,建议你不要考虑伤残鉴定,达不到评定标准,等下还费时费钱。
3、精神损害赔偿,在协商范围可以适当提出,但是2万元不切实际。诉讼话,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见过法院判例死亡赔偿的,精神损害金最高也不过5万元,一般也就2万左右。
4、误工天数需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材料或进行法医鉴定材料支持,可以包括后续猜除钢板时误工天数。
5、如果购买车票时,有购买运输保险,应当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建议:很多人以为诉讼获得赔偿会协商的赔偿多,其实不然,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协商赔偿大多数会多于诉讼所得。且诉讼期限,赔偿执行问题(你这个属于客车会好些),诉讼是需要花费时间,个人伤情等情况综合评判,协商赔偿是比诉讼解决更好途径。除非是赔偿额度相差太大情况,考虑诉讼途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我是从法院认定的角度来看你提供的材料:
1、医疗费以医院的收据为准
2、营养费必须有医嘱(如“补充营养”等字句)
3、精神损害赔偿必须在定残的前提下,如果没有伤残,法院不支持精神抚慰金
4、护理目前一般都是2级护理,一人为准
5、误工费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工资条、银行转账证明、纳税证明为准
6、交通费只承认伤者一人的,家属交通费不算在内,而且只算住院、出院两趟的费用
7、住宿费以国家公务员出差标准为准(今年的没看,你查一下)
8、伙食补助以国家公务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准
建议:
建议你最好通过庭上调解的方式来获得赔偿,而且从你的伤情来看,远远达不到评残和精神抚慰金的标准,顶多也就是定个10级残(最轻一级),精神抚慰金也就几百。诉讼的话建议你以运输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一般保险公司会争取和你调解,双方定一个赔偿数额,感觉差不多就同意吧,直接赔款打给你非常快。如果你坚持自己的数额,要求法院判决的话,很难拿到理想的赔款,而且保险公司一定会穷尽司法途径(上诉、提起再审)和你耗时间的,最慢也能拖你大半年。法院的判决标准一般都是补偿性的,而且除了医疗费其他费用不可能全额补偿你,所以赔款数额差不多的话就调解结案吧,耗到最后对你没好处。
第3个回答 2012-05-12
到现在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交警对早已划定车主负全责,但车主只刚住院时交了17000元手术费和初期的住院费,之后就再没往医院交款;伤者家属自己一直在交医院治疗费、住院费和其他开支;由于住院是车主联系的,医院当然他们很熟,伤者和家属都是外地人;刚一个月车主就把伤者的住院手续拿走了;伤者家属多次联系车主他们都理睬,找到交警队让他们联系调节,车主还是不理会。伤者家属当然找了律师想起诉保险公司和车所属的运输公司,但律师让找车主要该车的保险手续;车主只提供强制保险手续,说座位险是郑州客运公司统一购买的,手续不给车主;医院也都和车主是一边的,什么手续也不给伤者和家属......
再次请高手出谋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