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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章是《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只要是关于这两章的内容就行 题目自拟

第1个回答  2012-04-06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实践具有物质性(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人类有意识的活动)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人类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包括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政治活动、社会改革活动、阶级社会中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等。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类的产生、生存和活动,是以实践为基本方式和标志的。
  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的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
  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在构成辩证法的体系中,存在诸多规律和范畴。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斗争性)统一(同一性)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③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量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
  度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要考虑度。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成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因为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
  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
  面对规律,人们不能藐视、创造和消灭,但可以发现、认识和利用。
  坚持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还可以具体体现在社会历史趋向与主体选择的关系方面。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的哲学根据。

  社会主义是普遍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二者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处在辩证联系之中。就是说,中国特色的特殊性一定要同社会主义的普遍性相联系,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不能孤立地强调中国特色,脱离社会主义的普遍性,从而失去社会主义性质;同时,社会主义的共性也只能在有各国特色的个性中并通过这些特殊性而存在,没有与各国实际相结合的不同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科学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普遍性与中国国情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于全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具有普遍指导性。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经历了一个由特殊到普遍,又由普遍到特殊的辩证发展过程。

  “中国特色”是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个性、特殊性;“社会主义”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一方面,中国的情况不论多么特殊,也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共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一般只能在各国特色的个别中存在,我们要建设中国模式、中国就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又是个性,所以我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针实际上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运用,是正确的。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社会主义作为思想理论和运动,是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它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但这些仅是普遍性方面。事实上,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国家,它的具体表现又不完全相同。经过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反面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从较多地看到与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转为强调在开放的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是实行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必须吸收和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

  社会主义是从思想和运动发展为制度的。作为一种制度,它有着本质的规定,具有区别于剥削制度而适用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规律和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区别于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以及17、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同时也区别于现时代西方的各种社会主义流派,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通过对资本主义这个特殊社会形态的分析,揭示它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形成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构想。他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由特殊到一般,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实现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转变。列宁、毛泽东同志在革命与战争为主题的时代,把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现实,在如何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都带有鲜明的本国特色。如列宁的“苏维埃国家”理论带有俄国特色,毛泽东同志的“农村包围城市”理论带有“中国特色”。邓小平同志更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实现了由一般到特殊,把科学的理论转化为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
  对于如何把握认识的本质,这是认识论的关键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作为可知论与其他哲学可知论的区别,就在于承认实践是认识发生的基础,人的认识就上基于实践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过程,这一结论不仅和不可知论,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划清了界限,而且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先验论划清了界限。正如毛泽东指出:“辨证唯物论的认识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不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认识器官对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本质的理解。一方面,它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原则,把认识看作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没有通过实践纳入其范围内的客体,就不会有关于客体结构、性质和规律的认识,这就是列宁所谓“从物质感觉”的认识论路线;另一方面,它有认为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不是直观的,消极的、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性,积极的、逐步深入的过程,这就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区分开来了。认识是一个系统,也是一个过程。列宁、毛泽东分别通过分析认识运动的过程而揭示了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列宁把“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看作是认识真理的辨证途径。毛泽东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由理性认识回复到实践,看作是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真理问题是认识论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哲学上,不同哲学流派形成了不同的认识路线,这因此形成了不同的真理观。真理既有认识的价值,又有实践的价值,因而不同哲学流派又形成了对真理性认识及其作用的价值观。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强调真理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辨证关系,反对真理问题上的唯心主义、实用主义、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从而为人们认识真理、实现价值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对人类来说,人类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内部世界,自然界是人类生活的外部世界。无论是认识和改造外部世界,还是认识和改造内部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认识论都要求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认识论路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切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道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途中,我们党特别强调要始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突出和保持中国自己的特点。中华民族拥有悠久的文明,中国具有自己的国情,属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只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无论经济、政治还是文化建设,都要符合中国的实际,不能照搬别国模式。要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努力形成和发展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与时代潮流相应、与世界文明相通的道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要具有世界眼光,注意向世界学习,要在中国与世界的互动中建设面向世界、立足本国的社会主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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