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地区荒地归集体所有,荒山荒地被征收,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集体组织内的成员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是村民或者是其他人对荒山荒地进行开发后被征收的,就只有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上附着物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等是属于开垦者或者是实际使用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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