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标段和分包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8

工程分标段和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划分标段”,就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本着提高招标质量和效果的宗旨,将原来属于一个整体的招标专案或“标的”,按照一定的标准,科学地划分成若干个较小的“标段”。再分别对外招标采购的行为和方法。科学、规范地运用好“划分标段”的招标采购方式,不仅有助于招标采购人得到价廉、质高、物美的采购专案或产品,还有助于供应商充分发挥其专业和技术特长,更有助于采购代理机构提高其采购工作效率等。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专业工程分包和专项工程分包的区别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独立专项承包是指各个不同的承包施工公司单独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
【区别】对于各个建筑或装修公司而言,专业工程分包是与总承包公司签订合同,独立专项承包是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你想问哪方面的区别啊?本身名称就有区别嘛。字面意思,分包就是一项大工程,切一小块给你做,就是分包。你所谓的纯劳务分包,就是只负责劳务,不负责材料。
工程分包可以从营业额中扣除抵税,那劳务分包可以吗?这个问题很简单,能不能抵抗,全在你如何做账。如果你开具的是服务业的劳务发票,就不能抵抗。如果开具的是分包工程票,就能抵扣。
不负责的,税务机关也不稽核你,即使稽核,也说得过去啊。

[转载]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有何区别

什么是劳务分包、工程分包呢?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两种。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而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即二者关系如下:承包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总承包人工程施工中非主体部分的专业工程→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专业工程分包
通过以上对比,二者之间的区别显而易见,第一,二者的主体不一样:劳务分包是发生在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之间,而专业工程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第二,二者的客体不一样:劳务分包中的客体是劳务作业,而专业工程分包中的客体是专业工程;而其他的区别则主要看法律的规定了,第三,二者的合同效力不一样:劳务分包不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也合法有效,而专业工程分包则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第四,二者引发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劳务分包按双方约定担责,则专业工程分包法律明文规定,由专业工程分包的双方当事人对发包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72条规定:“……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29条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第五,二者的取酬不一样,劳务分包计取的仅仅是劳务报酬及人工管理费,但专业工程分包计取的是工程款,而工程款主要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和利润,在直接费用里面又包括人工费、相应管理费等,所以通常工程款的标的会大些,利润高、所冒的风险也大,故国家对这方面的管制也强制得多。
实践中,有很多以劳务分包的形式进行专业工程分包,尤其是带有建筑材料的。其实,劳务分包是一种“包工不包料”,而对于“包工既包料”则属于工程分包,但这个“料”,根据根据《工程合同实务问答》一书中认为在此只指主要材料,若只是辅助性材料仍不改变其性质,即包工包辅料仍然属于劳务分包。

分标段与肢解发包区别

分标段是指吧一个单项工程,分解成单位工程发包 比如一个小区,吧1-10#楼分成10个标段发包
肢解发包是吧本应由一个单位承建的专案分解成几个单位承建,比如说吧一栋房子的下面3层给一家做,上面几层给另一家做

铁路工程中工程分包、劳务承包、劳务分包的区别

一般首先业主会把工程总包给某个单位,假如中铁A,中铁A就会找施工队,主要是干活的,这就叫做劳务分包;而对于电气什么的,中铁A做不了,他就会分包给其他单位,中铁B。劳务承包就是对
施工队而言

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工程分包是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劳务承包,是指企业由自己的员工来完成对外承包专案的劳务经济活动。在劳务承包中,承包企业从发包方获得专案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没有关系。
三者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分包的物件不同。工程分包的物件是工程,是承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物件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导致的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工程分包是承包人将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交于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建设领域存在分包现象,首要原因是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承包人运用专业技术将建筑材料和劳务物化于建筑工程的过程,客观上需要将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交于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的第三人完成;其次建筑市场长期存在供大于求的状况,加之实行竞争性招标投标制度,许多资质低、信誉差的施工企业难以承揽工程,只能以分包工程谋求生存。工程分包按照施工内容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按照是否合法可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不同分包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本文作者对分包的合同效力、法律后果等问题逐一探析。
一、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是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同意后,将专业工程交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合同的有效条件有:1、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许可;2、分包工程属于非主体结构工程;3、分承包企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根据《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以下60个资质类别:1、地基与基础工程;2、土石方工程;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4、建筑幕墙工程;5、预拌商品混凝土;6、混凝土预制构件;7、园林古建筑工程;8、钢结构工程;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11、消防设施工程;12、建筑防水工程;13、防腐保温工程;14、附着升降脚手架;15、金属门窗工程;16、预应力工程;17、起重装置安装工程;18、机电装置安装工程;19、爆破与拆除工程;20、建筑智慧化工程;21、环保工程;22、电信工程;23、电子工程;24、桥梁工程;25、隧道工程;26、公路路面工程;27、公路路基工程;28、公路交通工程;29、铁路电务工程;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31、铁路电气化工程;32、机场场道工程;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35、港口与海岸工程;36、港口装卸装置安装工程;37、航道工程;38、通航建筑工程;39、通航装置安装工程;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43、水利水电机电装置安装工程;44、河湖整治工程;45、堤防工程;46、水工大坝工程;47、水工隧洞工程;48、火电装置安装工程;49、送变电工程;50、核工程;51、炉窑工程; 52、冶炼机电装置安装工程;53、化工石油装置管道安装工程;54、管道工程;55、无损检测工程;56、海洋石油工程;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60、特种专业工程。60类专业承包企业按照其注册资本、收入状况、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分为不同等级,专业承包企业在资质类别和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与转包相比,二者的转让程度不同:转包是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让于第三人的行为,属于债的概括转让,为建筑法规所禁止;分包是承包人将部分工程转让于第三人,属于并存的债务转让,有合法与违法之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分包,则转化为转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专案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为转包。
专业分包合同效力涉及总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发包人)、分包承包人三方当事人。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当注意:首先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就全部建设工程对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其次总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再次分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服从总承包人对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最后分承包人成为并存债务人,和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根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劳务分包企业分为13个资质类别: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2、砌筑作业分包企业;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4、石制作分包企业;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8、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9、模板作业分包企业;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12、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13、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每种劳务作业的分承包人均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及作业范围。其中木工作业、砌筑作业、钢筋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模板作业和焊接作业六类企业分为两个等级,其他七类企业因作业过于简单不分等级。
与专业分包相同之处有:1、分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2、分承包人必须亲自完成分包工程;3、分承包人就其施工内容对分发包人负责;4、必须接受分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区别之处有: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2、专业分包的分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分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承包人同意。4、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分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5、专业分承包人和分发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承包人就劳务作业对分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三、违法分包。
违法分包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分包行为,包括1、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将其专业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3、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违法分包使不具有资质的施工人能够承揽工程,留下质量隐患,导致分包行为不规范,市场竞争无序,故为法律所禁止,属于无效合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称为实际施工人。违法分包合同涉及到总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发包人)之间的工程承包关系、分发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分包关系、总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事实承包关系。处理三方当事人之间的三种法律关系时要注意:首先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就全部建设工程对建设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其次实际施工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发包人负责,服从质量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再次实际施工人成为并存债务人,和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实际施工人可直接以总发包人为被告提起工程款诉讼。
与合法分包相比,二者共同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确立的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原则。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援;经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验收不合格,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援。所不同的是,合法分包合同中的分发包人可以收取配合费,而违法分包合同中的分发包人取得的利益被《建筑法》67条定性为非法所得,由建筑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收缴。

工程分包 招标

1、如果总包合同没有明示,可以分包,属于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
2、如果总包合同没有明示,则可以分包出去,不用经过招标程式,但需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批
3、可自行组织招标,不用进行任何备案,因为总包单位已经承担了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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