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综合治疗仪的盖眼原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弱视治疗中盖眼的原则
(1)一般情况只能盖健眼(即视力达0.9以上的那只眼);
(2)双眼视力相差2排以上时才能盖健眼;
(3)治疗半年以上视力不增加而双眼视力相近时,交替盖双眼,以增加单眼的视觉剌激强度;
(4)盖眼时间: 1岁盖1天打开1天;2岁盖2天打开1天;3岁盖3天打开1天;4~5岁可盖7~10天打开1天;6岁以上可盖1/2~1个月打开1天;
(5)眼球振颤,一般不宜盖眼,查视力应双眼同时查,如有偏头等习惯,需偏头看弱视仪并偏头查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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