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涛的个人履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0

1979.09——1983.08,四川大学历史系读书;
1983.08——1990.04,四川省合川县委党史办公室、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办公室干事;
1990.04——1991.01,中共四川省合川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1.01——1991.08,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
1991.08——1994.02,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办公厅主任干事;
1994.02——1997.06,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1997.06——1998.06,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1998.06——2001.11,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三处处长(2001.03—2002.01在市委党校第三期年轻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11——2002.01,中共重庆市大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02.01——2008.04,中共重庆市大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8.04——2008.06,中共重庆市大足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8.06——2011.11,中共重庆市大足县委书记。
2011.11——,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书记(正厅级)。
2011年12月16日下午,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区委领导班子,江涛当选区委书记。 调研:1、大足区区委书记江涛带领区领导和相关党政部门负责人来到大足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江涛书记对区法院领导高度赞赏、群众非常满意的新领导班子集体予以了认可,对这里区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建设方面做出的贡献,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和民生权益的征地补偿安置、商品房买卖、强制拆迁等一系列案件的顺利解决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江书记对辛勤工作的法院干警表示了亲切的慰问。江涛书记对区法院这里各项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是必须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服务发展大局。江书记强调,区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集体,要在这里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央决定、市委市府决定,坚决抵制任何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是要树立公正司法理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江书记指出,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天然职责,人民法官要敢于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对于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市场经济发展,侵害人民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制裁,绝不姑息。
三是要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打造优秀司法队伍。司法队伍是司法为民理念的承载者。江书记希望,区法院要丰富形式、充实内容,采取多样化举措大力提升法院干警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筑牢司法服务百姓的基础。同时还要深入推进司法作风转变,强化干警廉政纪律,将“有为才有位、有位要有为”落到实处,打造出一支作风正、业务精、行为端、勤为民的优秀司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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