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被动离职,离职证明上的原因怎么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3
当员工被迫离开公司时,离职证明上的原因应表述为“公司原因”,以反映是公司方面的决定。如果员工自行决定离职,则原因应记录为“个人原因”。如果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第三十七条)。
- 用人单位若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 如果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七条)。工会负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七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要求纠正,并在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时提供支持和帮助(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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