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了人,不是很严重。我把她扶起来,她说没事,然后我就走了。请问这算不算肇事逃逸?

是因为买辆二手车,我正试车。拐弯的时候路太滑,我开的很慢,也就20迈,大老远我就看见她了,一个20多岁的小姑娘。但因为路面结冰,根本刹不住,就把她撞到发动机盖上,她的发卡把挡风玻璃磕损了,然后她又掉到路面上。我赶紧下车把她扶了起来,问她要不要上医院,她说不用。问她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她说没事,你走吧。正好我有点急事,我就走了。
现在车已经过到我的户上,车牌也换了。请问我算不算肇事逃逸?她要是追究起来我该怎么办?哎,我现在都不敢开车了。

第1个回答  2008-12-28
她不是说没事了吗?你也可以继续开车 她要是想追究的话那让她找你好了 咱们做的就是心安
第2个回答  2008-12-28
没事,这和肇事不搭界的
第3个回答  2008-12-28
您好 不用担心 不算的
第4个回答  2008-12-29
没事!
放心吧
第5个回答  2008-12-28
她让你走的 不算

而且以后她要追究 她也得能找到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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