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长江公司和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年末均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产品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2011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3200万元取得黄河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当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账面价值为4800万元。黄河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构成中,股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1700万元,盈余公积6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投资时黄河公司一项剩余折旧年限为20年的管理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00万元,公允价值800万元,黄河公司对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之外,黄河公司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黄河公司、长江公司在此之前无关联方关系。
(2)6月30日,黄河公司向长江公司销售一件A产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销售成本为300万元,款项已于当日收存银行。长江公司购买的A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7月1日,黄河公司向长江公司销售B产品20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10万元,单位销售成本为9万元,款项尚未收取。
长江公司将购入的B产品作为存货入库;至2011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已对外销售B产品4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10.3万元;2011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对尚未销售的B产品每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万元。
(4)12月31日,黄河公司尚未收到向长江公司销售200件B产品的款项;当日,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20万元的坏账准备。
(5)4月12日,黄河公司对外宣告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200万元;4月20日,长江公司收到黄河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20万元。黄河公司2011年度利润表列报的净利润为400万元。
其他资料如下:
(1)编制调整、抵销分录时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2)不考虑考虑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抵消分录的编制。
要求:
(1)编制长江公司于2011年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只需写出内部交易抵消和对黄河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调整即可)。
(2)计算黄河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