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唛头规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6
1. 收货人或买方名称:应使用其英文缩写或简称,确保与提单、国外清关箱单以及发票上所示名称相符。
2. 参考号:包括合同号、信用证号、订单号或发票号等,用以参照交易详情。
3. 目的地名称:具体简称或全称,必须与提单、箱单、发票等单据所示目的地一致。
4. 货物件数:指外包装的总件数,并可同时注明内包装中每个产品的件数。件数应与提单、箱单上的数据相匹配。
以上四点构成出口唛头的基本要素,每个唛头均需清晰显示这四个信息。如有客户特定要求或实际需要,还可添加额外信息,例如货物名称、原产地、许可证号、批号、箱号,以及易碎、防潮、向上放置等特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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