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欧洲各国的骑兵编制和骑兵的武器装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8-05-26
1、中世纪欧洲兵役制度与军事编制 欧洲各国在中世纪早期,大多沿袭公民兵制。公民兵制是建立在农村公社基础上的兵役制度。按照惯例,村社内的土地属于大家所有,每个村社成员可世袭使用土地,但必须同时服兵役,遇到战斗时,则需要随部落酋长出征。其后,村社土地制度逐渐解体,公民兵制仍保存下来。比如,法兰克王国曾规定,身体健康者必须服兵役,每户应出1人,自备干粮和武器。随着封建化程度的日益加深,自由民大多数破产沦为农奴。有的虽然仍保持自由民身份,在天灾和瘟疫的袭击下,生活艰难家徒四壁,也无力自备干粮和武器,担负繁重的作战任务。面对村社土地制度解体所带来的兵源枯竭现象,欧洲各国君主和大臣们不得不尽快寻求新的征兵办法,这就是在欧洲盛行一时的骑士制度。 骑士制度是与公民兵制既有联系又有很大差别的一种特殊兵役制度。它以采邑分封制为经济基础,以受封的大贵族和中小贵族为征集对象,以骑兵为主要服役兵种,以封主与受封者的依附关系为维系纽带。它最早创立于8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之手。按照他及后来欧洲各国政府颁布的法令,国家可把土地分成若干块,封给受封者,后者必须随时应召服骑兵兵役;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域,不得临阵脱逃;必须携带自备武器装备及其他物品服役。如果受封者违背上述要求,就要受到惩罚,包括罚款、收回采邑土地、没收财产、判处死刑,等等。骑士制度的实行为国家提供了一部分稳定的兵源,也因此把相当一批无力服骑兵兵役的农民排斥在军队之外。欧洲各国的一些城市为了弥补军队数量的不足,开始用金钱召募一些无地骑士。但雇佣兵成为国家主要的军事力量,则是15 世纪以后的事情。中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编制还基本上没有摆脱氏族社会的领夫制。它们通常按10 进位的原则,编为十人队、百人队、千人队等战术单位。在西欧一些实行骑士制度的国家中,最基本的战术单位是小队,由骑士和跟随的佩剑侍卫、骑步兵弓箭手和长矛兵等组成,每25 —80 个小队组成一个旅,若干个旅组成一个骑士军。

2、中世纪欧洲武器装备 欧洲中世纪前期和中期,各国武器装备仍停留在冷兵器阶段。与古代相比,他们所使用的较新式的兵器有十字弓、长弓和戟。十字弓在公元前的中国和公元初年的罗马帝国军队中就曾使用过。 11 世纪初,它在欧洲重新流行起来。十字弓因有一个较小但十分坚固、弹性大的弓架,它与箭杆在顶端交叉成十字形状而得名。它通常以木材、角材或复合材料制成。弓架上有一槽口,用来卡夹弓弦,并安有扳机装置,以便瞄准后发射箭簇。与普通弓箭相比。它具有发射初速快、射程远、穿透力强等特点。由于张开十字弓比较费力,人们通常采用用脚蹶张,用曲柄卷绕机拉张等办法。它所使用的箭有两种,一种是叶状箭簇的短杆箭,主要用来杀伤人和马的无遮护部位;另一种是方簇箭,主要用来穿透铠甲。 长弓是13 世纪在英国发展起来的一种投射兵器。它通常用榆木、榛木、罗勒木和紫衫木制成;弓身中间用手握住的地方较宽,向两端部分逐渐变细;弓架前端为圆形,后面是平的。长弓的射程最远可达400 码,为十字弓的两倍,射速也要快得多,而且更加轻便,适于散兵射击和齐射。所以它出现以后,很快便取代了十字弓在战场上的主宰地位。戟就是在长矛头上加上一柄战斧而形成的一种新兵器,除了固有的刺杀功能外,它还可以用来劈砍,比较适宜步兵使用。 此外,欧洲士兵的盔甲也有所改进。为了增强锁子甲的防护能力,在锁子甲内又加了一层结实的皮衣或毡衣,并设计了锁子甲连指手套和五指分开的铠甲手套。为了减轻甲衣重量,将锁子甲衣改短,原先拖长的下摆改成铠甲马裤。13 世纪末,更试图用金属片铠甲部分代替沉重的锁子甲。为了避免敌人从正面刺砍,减少头盔打烂后嵌入脸部的可能性,还发明了一种与头形结合得更好,正面向前突出的头盔。在穿戴上述盔甲之后,欧洲士兵们可以浑身中箭而安然无恙。其沉重的负担也极大地限制了他们的机动能力,即使是骑乘健壮的马匹,也只能用小跑和慢跑进行冲锋。欧洲中世纪海军装备仍停留在单层甲板木船时代,比起拜占庭和阿拉伯海军来要落后。例如7 世纪威尼斯的大桡战船长60 米,宽7.5 米,每舷各有26 ~32 把桨,每桨配置4 ~6 名桨手。同时在船上还竖有1 —3根桅杆,有风时可挂帆行驶,无风时桨划速度为7 节。船上的作战武器主要有船首金属撞角、弹射机、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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