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归属中的这几个名称个是什么意思呀?

商品房、个人产权、单位产权、售后公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使用权、民工房、?这几个是什么意思!?

第1个回答  2013-04-13
你的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全产权和部分产权的区别。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对住宅的全部支配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 也叫百分之百产权,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都属于全部产权(经适房价格低于市场价,要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从权益的角度,全产权和部分产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房屋处置权。不管哪种房子,只要你出钱买了,就有使用权,但处置权是不同的。特别是今后要进行市场交易,如果你没有全产权,就没有完全的处置权。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农村建的所谓‘小产权房’,也就是‘乡产权房’,因为没有取得国家土地使用证,购房者就只能使用而不能像商品房那样进行交易。购房者拥有最大权益的当然是商品房。
第2个回答  2013-04-13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此外,还可以根据产权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财产所有权等。检举
第3个回答  2013-04-13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个人产权: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具体到房产的产权,也就是产权人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产权人可以将房产出售、出售、抵押。
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他们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思,表明公民个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利及义务。以前大多数的人住的,都是单位的房,每个月向单位缴纳租金,这种房被称为使用权房,指住户只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也就是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都归单位所有。经过房屋改革以后,单位将房产卖给住户,变成住户个人的私产,也就成了个人产权。 单位产权:
俗称单产房。是指单位自建或者委托施工单位建设、或者参加联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和其他建筑物。这种房屋一般没有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没有申报商品房计划。 售后公房:房改以后,购买的公有住房,但在外观上,由于附有单位的政策优惠,承担着特殊的社会化义务,因此又习惯地称为售后公房,实际上就是私房。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房改房: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使用权: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房屋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集体土地使用权
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民工房:民工房也叫农民工夫妻房,是一些建筑单位,为了解决农民工的性生活问题或者家属来探亲的时候没地方住的问题,而建立的,夫妻房的设置,不仅可以为农民工们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还是工地开展农民工文化生活建设内容的一种延续。买房时应注意买全部产权(大产权)房,不要买部分产权(小产权)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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