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婚妈妈,孩子在2010年11月出生,现在四岁了,出生证上有父亲的名字,但是没有跟父亲结婚,父亲那边的计生局发了 罚款的通知,需要罚款2.2万,今年去梅州市梅县的一计生局咨询,计生局说要去法院上诉。如果孩子户口上我那边的话,我在梅州市大埔县这边,罚款会不会比父亲那边少呢?我是无双亲的。我真的不想让孩子继续做黑户了。麻烦大家了。谢谢!
我现在也是未婚状态也不用罚款吗?要准备哪些资料
追答未婚不用的 只是超生就要罚款。
到出生证明和你的户口本去社区找计生专干。
他们知道到你的情况,只要是第一胎就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