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要怎么才能上户口?

我是未婚妈妈,孩子在2010年11月出生,现在四岁了,出生证上有父亲的名字,但是没有跟父亲结婚,父亲那边的计生局发了 罚款的通知,需要罚款2.2万,今年去梅州市梅县的一计生局咨询,计生局说要去法院上诉。如果孩子户口上我那边的话,我在梅州市大埔县这边,罚款会不会比父亲那边少呢?我是无双亲的。我真的不想让孩子继续做黑户了。麻烦大家了。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11-30
如果在你这边上户口 你又只有一个孩子 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请参照以下 通知条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0号)精神,

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并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计划生育政策外出生人口的父、母亲只需要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为孩子申报户口。追问

我现在也是未婚状态也不用罚款吗?要准备哪些资料

追答

未婚不用的 只是超生就要罚款。

到出生证明和你的户口本去社区找计生专干。

他们知道到你的情况,只要是第一胎就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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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11-30
涉及户口问题,请您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不便之处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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