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用于取土的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4-20
国务院令编辑第257号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1998年12月27日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l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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