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领的关系1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按1867年的Constitution Act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各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单一的加拿大自治领(Dominion of Canada),加拿大宪法一直建基于这英国法律。虽然加拿大已是一个国际公认的独立国,此特殊的自治领关系一直存在至1982年,加拿大国会通过新宪法,并得到英国国会通过废止旧宪,加拿大并把7月1日的自治领日改名为加拿大日(国庆),加拿大才真正完成独立。
19世纪末,英国先后在澳大利亚建立了6个殖民区。
1901年1月1日,澳大利亚下辖各个殖民区改为州,组成澳大利亚联邦,成为英帝国内的联邦或自治领。澳大利亚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澳大利亚君主”是国家元首。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英国的君主就是澳洲君主。1931年,澳大利亚获得内政外交独立自主权,成为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1986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澳大利亚签署了《与澳大利亚关系法》,该法规定澳大利亚最高法院享有终审权,英国法律对澳大利亚不再有效。1999年澳大利亚举行全民公决是否要用共和体制来取代女王,最后结果是否定的。
新西兰有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若干地方法院和受理就业、家庭、生产、毛利人事务、环境等特殊问题的专门法院。上诉法院由首席大法官、院长和另外六名高等法院法官组成。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为终审法院。2003年10月14日,新议会通过《最高法院法案》,2004年7月1日成立最高法院,新与英国枢密院间的联系彻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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