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的文职雇员 招生简章上是这样写的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市检察院公开招聘文职雇员 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除个人每月应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外,应由单位负担的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我也问过领导 可是 领导说 不是临时的 也经过人事局的 也有编制 还有工资是市财政承担的 然后我又说 那不是签合同吗 他说虽然是签合同的 但是 亦可以一直干下去
首先我知道 文职雇员肯定不是公务员 是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不占行政编制
那是不是说我们其实也有编制 但是 这个编制不是行政编制 也不是事业编制 也不是工勤编制 而是一个什么别的编制 是个没有用的编制?但是 是有这个编制的 我们当初也考了试 有笔试 面试 体检 政审 还有 领导说的人事局 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这里面真的有人事局的事吗?
文职雇员算不算铁饭碗 会不会被轻易解聘
文职雇员算不算铁饭碗 会不会被轻易解聘
追答一般不会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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