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应急避难常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3
1.紧急避险与应急救护的常识
(一)紧急呼救方法有哪几种? (1)大声呼喊。

在遇到火灾、爆炸、河堤缺口、山崩塌方、歹徒行凶等险情时、大声呼喊,往往可以使附近人员及时发现遇险者。 (2)在江河、湖泊、大海及山涧溪流,可用一种染色剂联络。

此种染色剂粉撒在水中呈蓝翠绿色,在阳光下发荧光,飞机可以在7公里以外看见。 (3)在开阔的草地、海滩、沙漠及雪地上,可制作地面标志,如将青草割制成标志或将树枝、海草拼成一定标志,也可在雪地上踩出标志,与空中取得联络。

(4)夜间可使用火焰联络。烟火发出的火焰明亮异常;手电、油灯等虽可见距离不远,但使用时间长,也便于营救人员发现。

白天可在火堆上放些青苔、树枝让其多冒烟,会更为醒目、效果更好。
2.在矿山避难硐室避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避难硐室避难应注意事项如下。

(1) 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 志,以便救护队发现。(2) 待救时应保持安静,不急躁,尽量俯卧于巷道底部,以保 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并避免吸入更多的有毒气体。

(3) 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以备再次 撤退时使用。(4) 间断敲打铁器或岩石等发出呼叫信号。

(5) 全体避灾人员要团结互助、坚定信心。(6) 被水堵在上山时,不要向下跑出探望。

水被排走露出棚顶 时,也不要急于出来,以防S02、H2S等气体中毒。(7) 看到救护人员后,不要过分激动,以防血管破裂。
3.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什么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安全避险系统是预防事故以及事故发生时开展自救互救、紧急避险而达到减少伤亡目的的重要技术保障。“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煤矿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入井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

一、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是指可以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动态监控的自动化系统。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h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入井人员携带识别卡,确保能够实时掌握所有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系统。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的位置,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依据。

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为在灾害事故发生时,不能撤到安全区域人员建立的避险场所和设施。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包括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m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其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h.四、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是指为了实现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为事故现场人员提供宝贵氧气的系统。空气压缩机一般设置在地面,而在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五、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是指为了保证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现场人员用水的需要而事先配装的实时供水系统。《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除设置三通及阀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以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

六、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是指保证一旦事故发生实施救援时畅通、有效地传递重要信息的系统。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处安设电话。井下避难硐室、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以确保发生险情时,可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4.紧急避险知识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成立的要件有: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

如果实际并不存在着危险,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善意地误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行了所谓紧急避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避险。假想避险的责任,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原则。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

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例如,海上大风已过,已经不存在对航行的威胁,船长这时还命令把货物扔下海去,这就是避险不适时。

船长对由此而造成的重大损害,应负刑事责任。 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

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行为人损害某一合法权益,必须是出于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正当目的。

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明确这一点,对于区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行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危险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正当防卫。

如果通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不同,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重要区别之一。

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5.矿山事故发生时,矿工应如何妥善避灾
矿山事故发生后,如无法撤退(通路被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

根据现场勘察和被救人员介绍:(1) 凡避难位置较高的均死亡,位置较低的绝大部分人保存了生命。 (2) 俯卧在底板上并用湿毛巾堵住嘴的人保住了生命。

与此相反,特别是迎着烟雾方向的人均死亡。(3) 事故发生后,恐慌乱跑、大哭大叫的人大部分死亡。

事故现场实例表明:遇险人员在采取合适的自救措施后,是能够坚持较长时间而遇救的。2009年10月17日凌晨1时许,神木县永兴办事处高庄煤矿发生冒顶事故,当时井下当班人员共27人,其中24人安全升井,3人被困井下。

被困的3名矿工分别是:带班班长王实斌(又名王世武),52岁,河北泊头人;防爆车司机史兴荣,36岁,陕西西乡人;防爆装载机司机张美俊,39岁,内蒙古人。据获救矿工史兴荣事后回忆:“当时只听见轰的一声,身后一股很强的冲击波冲了过来,一下子巷道内全是烟尘,让我喘不过气来。

”幸亏他和两个工友当时都在巷道的最尽头,才得以保命,等待救援。“完了,冒顶了!”他和两名工友意识到问题很严重。

等到冒顶稍稍平缓后,他们就在巷道中四处寻找出路,但是都被封死了。被困的3名矿工在具有丰富的井下经验王世武班长的带领下,借着矿灯的亮光,他们很快找到一处比较安全的通风口,并在井下装载机的水箱里找到了干净的水。

幸亏下井时,王世武还带了两个苹果。被困矿工最饿的时候把苹果分着吃了,渴了就喝水箱里的水,仅靠着两个苹果和水他们坚持了6天。

10月22日,第9号钻孔刚好钻到距离他们不远的位置,听到动静后,他们感觉有救了,于是摸索着向钻孔处走。2006年8月21日13时许,湖南石门县蒙泉镇“天德”石膏矿井下被困42小时之久的3名遇险矿工田启操、王泽蚊、蔡双林从邻近的“花薮”石膏矿2号井自救生还。

至此,在井下作业的28名矿工,有19人生还,8人不幸遇难,另有1人下落不明。据在井下工作14年的生还矿工田启操介绍,当自己发现石膏矿发生垮塌事故后,立即带领王泽蚊、蔡双林躲进运送石膏矿的平行道里。

垮塌停止后,他们3人沿着井下铺设的电线,向烤塌的相反方向摸索前进。 凭着在石膏矿多年工作的经验和对井下巷道的熟悉,他们顺着相通的矿道终于来到了相对安全的“花薮”石膏矿2号井,并成功爬出洞口。

例如,2007年8月18日晚10时许,北京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一非法采煤点发生塌冒事故,来自内蒙古赤峰的孟宪臣、孟宪有兄弟被困井下。 而在此前,20日下午,在数十小时的救援后,现场指挥部听取专业分析意见,认为被困人员已不具备生存条件,继续救援有极大危险,决定停止救援。

当所有地面人员已放弃希望时,孟氏兄弟并没有放弃,他们喝小便解渴,坚持挖掘,最终创造生命奇迹。伴随着一声“九死一生”的长叹,24日上午10时左右,孟宪臣和孟宪有两人从塌方位置上方挖开一个口子自行爬出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一非法采煤点,在被困130小时后重见天日。

医生称两人身上并没有外伤,没有生命危险。他们能够逃生,主要因为没被塌方砸中,井下有一定的空间,有较为足够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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