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剩余法和假设开发法两种土地评估方法的异同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8-15
土地剩余法确定地价首先测算土地与建筑物总纯收益,然后从中扣除建筑物的收益,即得土地纯收益,再用利率还原,即可得出土地价格。
土地剩余法确定地价首先测算土地与建筑物总纯收益(楼价),然后,从中扣除建筑物的收益,即得土地纯收益,再用利率还原,即可得出土地价格。
第2个回答  2014-08-08
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倒算法、残余法或余值法等。剩余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
剩余法是一种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剩余法更深的理论依据完全类似于地租原理,只不过地租是每年租金的剩余,剩余法是一次性的价格剩余。
计算公式:
地价=楼价-建筑费用-专业费用-利息-发展商利润
根据剩余法估价的原理和特点,剩余法估价的程序为:(1)调查清楚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2)确定土地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3)估计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4)估计建筑费、专业费、利息、税费、租售费用和开发商应得的利润等;(5)测算土地价格。
剩余法主要适用于下列几种类型的土地估价:(1)待开发土地的估价;(2)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房地产的估价;(3)仅将土地或房产整理成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产的估价,此时公式中的楼价为整理后的土地或房产价格,建筑费用为整理费用;(4)现有新旧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即从房地产价格中扣除房屋现值,剩余之数即为地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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